(一)执行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相关法规、规章,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研究拟订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战略,编制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
(二)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负责推进全区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负责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负责研究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负责推进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负责推动全区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
(四)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统筹推进全区智慧城市建设。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五)牵头开展全区信息化项目方案技术审核、过程监管、运行后评价工作,负责修订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
(六)负责协调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数据中心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
(七)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与交流合作活动,指导开展区域化合作,承办相关活动。
(八)指导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九龙坡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推进全区“智慧城市”和“智慧政务”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负责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内容、智能超算等工作。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负责全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