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民营经济发展局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区民营经济发展局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区民营经济发展局向社会公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1日—2020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综合科为责任科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日常事务,其他科室积极配合,综合科科长为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综合科具体抓、其他科室协同抓的联动工作格局,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定期在政府网站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主动公开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统计信息共2条。其中结合内设机构职责、财政预算公开信息1条;关于九龙坡区2020年第一批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名单的公示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贯彻执行依申请公开制度,全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一是在中心网站发布的所有信息均由承办责任科室按发文审签程序,经科室负责人校核,呈送主要领导审签后,上传至网站进行发布。二是提供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发布的信息时,同时将领导审签的纸质文件提供责任科室进行登记,责任科室建立信息发布登记台账进行详细记录,做好备案备查工作。三是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权限管理。本单位网络信息发布平台的用户名、密码均指定专人妥善保存,不得泄漏,操作人员发布信息后及时取消登录。四是在履行正常审核发布程序的同时,严把审核关,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及保密规定,严防失实、错误信息和泄密事件发生。对未经批准擅自发布的政策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栏、展板、等公开方式,及时更新公开信息,确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公开范围广覆盖、无死角。

(五)加强信息质量内控监管

一是规范公开目录。进一步更新和细化相关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材料、总结汇报等责成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归类,确保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二是用好区门户网站平台,把九龙坡区政府门户网作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通过“公开目录”栏、“政务动态”栏公开信息。三是注重有效利用公示栏等平台及时发布便民服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打算

  2020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内容还不够全面。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区民营经济发展局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流程》执行,加强对信息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及时发布信息,保证信息规范;二是加大对我区解决民营企业诉求机制的宣传力度,畅通企业信息反馈渠道;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数量和质量,严格信息报送规定,杜绝信息迟报现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