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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处隐患配套管理房拆除项目采购邀请书

日期:2024-03-04

重庆力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九龙坡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的委托,对市政处隐患配套管理房拆除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

(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市政处隐患配套管理房拆除项目

133287.93

无要求

1

建筑业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 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或预算员,施工员 )及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按国家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配备并持相应证件上岗(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中承诺,否则为无效响应)。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 http://cqjlp.gov.cn/bmjz/qzfbm_97119/qcgj_97723/)浏览本项目公告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资料,无论供应商浏览与否,均视为已知晓。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江北区红原路171号23-8、23-9、23-10、23-11、23-12报名领取,磋商文件300元/份,报名时采用现金递交。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求,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磋商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九龙坡区直港大道天宝路8号)三楼会议室。

(五)提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北京时间9:30-10:00。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3月15日北京时间10:00。

五、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无要求。

六、 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供应商成交后签合同前,向采购人以转账或电汇或本票或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如供应商未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予签订合同。

(二)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退还履约保证金至成交供应商账户。

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 http://cqjlp.gov.cn/bmjz/qzfbm_97119/qcgj_97723/)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要求详见《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采购〔2016〕11号)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查询。

十、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九龙坡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联系人:盛老师

话:68436265

址:九龙坡区直港大道天宝路8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力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周老师

话:67952900、13628311850

址:重庆市江北区红原路171号23-8、9、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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