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93110N/2024-00027 | [ 发文字号 ] | 九龙坡财政发〔2017〕135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采购与招标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17-09-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3-21 |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采购集中交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高新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更加规范我区政府采购集中交易秩序,强化监督管理,促进我区政府采购市场健康发展,按照放管服的总体改革思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6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3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和交易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3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泛征求采购规模较大单位合格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我局研究制定了《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采购集中交易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采购集中交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2017年9月29日
九龙坡财政发〔2017〕135号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采购集中交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