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93110N/2025-0004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4-28 | [ 发布日期 ] | 2025-04-28 |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会计监督检查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4号)、《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23〕23号)、《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通知》(九龙坡财政发〔2025〕45号)精神,切实履行财政会计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老干部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学技术局、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九龙坡区医疗保障局、重庆市九龙坡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石坪桥街道办事处、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九龙街道办事处、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人民政府、重庆市九龙坡区总工会、重庆市九龙坡区妇女联合会、重庆市九龙坡区残疾人联合会、重庆市九龙坡区征收事务中心、重庆市九龙坡区应急管理局、重庆市九龙坡区供销合作社、重庆市人和中学、重庆市九龙坡区辰光九年制学校、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小学校、重庆市九龙坡区玉清寺小学校、 重庆市九龙坡区共和小学校、重庆铁路小学、重庆市九龙坡区歇台子小学校、重庆市九龙坡区彩云湖小学校、重庆市九龙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接受检查的范围。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接受检查的内容。在全面检查各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各单位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预算管理、会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
三、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由区财政局法规督查科组成的检查组到相关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延伸到基层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
四、其他事项
请各受检查单位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接受监督检查。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实事求是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线索。
联系电话:68781049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