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93110N/2024-00016 | [ 发文字号 ] | 九财投处〔2024〕5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采购与招标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8 |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投诉人
名称:重庆阳睿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宏
联系方式:138******77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10号3-6-1
二、被投诉人
采购人: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采购项目经办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187******55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经办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23-68656022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直港大道天宝路佳庆园134号
三、投诉项目
投诉项目:九龙坡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所需九龙坡区小学科学实验室设施设备(三次)采购项目(编号:JLP23A00206)。
四、投诉内容
投诉人诉称:
1.本项目的中标人重庆市琴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重庆市琴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计算器的生产厂家莆田市涵江区宇鑫电子厂经查询经营状态是歇业。
2.本项目的中标人重庆市琴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检测报告、制造商信息等资料存在虚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本项目中标人重庆市琴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显示本项目的大部分产品制造商为山东初行教学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经查询该公司经营范围只有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文具制造,并没有实验室家具或实验室成套设备的制造,因此教室演示台、学生实验室、水槽柜、仪器柜等实验室家具的制造商并非山东初行教学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据了解,山东初行教学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能力生产制造“无线智能光电门”及塑料注射器,重庆市琴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成交。
诉求:
因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应当追究该中标人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法确认本次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人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投诉受理
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向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区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符合投诉受理条件,我局于2024年1月16日依法受理投诉。
六、调查取证情况
我局对投诉人提供的投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核实,依法调取、查阅了有关文件,就该采购项目(JLP23A00206)评审资料进行了调查研究,具体情况如下:
被投诉人答复称:小学科学教学仪器塑料注射器(分类代码29042)(设备类别:模型),其技术要求为(30mL 学生实验用,环氧乙烷灭菌,无毒,无热源,仅供一次性使用,用后销毁)。招标文件采购产品:小学科学教学仪器塑料注射器,其用途是小学科学教学过程中的气体体积变化化学实验验证与探究,完全不用于人体,不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本项目已于2023年12月28日与中标供应商(重庆市琴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针对投诉事项1:重庆市琴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琴语公司”)答复称:我公司经与莆田市涵江区宇鑫电子厂联系,其公司情况声明如下:在2022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为了有效降低企业维持成本,莆田市涵江区宇鑫电子厂根据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国务院第746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之配套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的精神,于2022年3月11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报公示中显示歇业。在2022年12月7日零时国家疫情防控中心决定解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前,莆田市涵江区宇鑫电子厂根据莆田市有关疫情通知,已自动恢复经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主体信息无其公司歇业的有关信息。我公司经与莆田市涵江区宇鑫电子厂就小微情况再次确认,其公司声明2023年12月15日出具的(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从业人员是38人,营业收入896.5万元等数据均为2022年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46号令)第三十条第一、二款规定: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市场主体应当在歇业前与职工依法协商劳动关系处理等有关事项。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21〕2号)附件4(指标解释)对从业人员解释为: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指年度最后一日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从业人员不包括: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2.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指年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得到,计算公式为:年平均人数=(报告年内12个月平均人数之和)/12 。月平均人数是指以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除以报告月的日历日数。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莆田市涵江区宇鑫电子厂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基础信息中企业年报信息中显示2022年度报告企业经营状态为歇业、从业人数企业选择不公示、营业收入企业选择不公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0人。
针对投诉事项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二、主要任务 (五)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范围要求:“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申请人就其符合许可条件作出承诺,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实行告知承诺制”。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和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其效用主要通过物理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方式获得,或者虽然有这些方式参与但是只起辅助作用;其目的是:(一)疾病的诊断、预防、监护、治疗或者缓解;(二)损伤的诊断、监护、治疗、缓解或者功能补偿;(三)生理结构或者生理过程的检验、替代、调节或者支持;(四)生命的支持或者维持;(五)妊娠控制;(六)通过对来自人体的样本进行检查,为医疗或者诊断目的提供信息”。经核实,本项目为小学科学实验室设施设备采购,其中所采购的注射器为用于小学科学实验的教学仪器,不属于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医疗器械。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山东初行教学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在营(开业)企业,经营范围为: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文具制造等。
经核实琴语公司投标文件,该公司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相应产品的检测报告。
另经核实,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且已经履行。
七、处理决定
我局认为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对该投诉事项予以驳回。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送达回证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2024年2月27日
(联系人:马明国,联系电话:68781318)
附件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送 达 回 证
送达文书 |
九龙坡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所需九龙坡区小学科学实验室设施设备(三次)采购项目(编号:JLP23A00206)(九财投处〔2024〕5号) |
受送达人 |
重庆阳睿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
收件时间 |
2024年 月 日 |
收件人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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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式 |
直接送达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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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人 |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