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001 重庆市九龙坡区供销合作社(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九龙坡区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承担区政府委托的任务,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加强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化肥储备和供应;协调与区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基层社和成员社的业务活动;调查研究供销合作社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扶持性政策建议;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供销合作社和社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指导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参与推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负责全区烟花爆竹市场统一归口经营管理的具体工作;管理营运本级社有资产,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政府对社员股金举债资金拨离资产的管理,对直属企业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权,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组织开展对干部和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工作。为上级供销合作总社提供信息服务;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共十一项职责。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九龙坡区供销合作社下设四科一室:业务指导科、经济发展科、组织人事科、综合科、监事会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参公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收入总计895.28万元,支出总计895.2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1.42万元,下降29.9%,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
2.收入情况。
2022年度收入合计895.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1.42万元,下降29.9%,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5.28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支出合计895.2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81.42万元,下降29.9%,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83.47万元,占65.2%;项目支出311.82万元,占34.8%。
4.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95.2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81.42万元,下降29.9%。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5.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1.42万元,下降29.9%。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0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2.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5.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1.42万元,下降29.9%。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0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3.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7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追加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及非公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
(2)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8.63万元,占2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17万元,增长30.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
(3)卫生健康支出22.08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6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人员。
(4)节能环保支出5.70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
(5)农林水支出258.66万元,占2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34万元,下降19.2%,主要原因是减少“三社”融合发展项目资金。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35.99万元,占37.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3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一是加强行政经费管理,厉行节约;二是疫情防控和差旅费等支出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27.66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2万元,下降19.1%,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3.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9.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76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以及住房保障等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死亡抚恤等。公用经费94.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23万元,下降16.2%,主要原因一是加强行政经费管理,厉行节约;二是疫情防控和差旅费等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92万元,下降83.4%,主要原因是因新冠疫情影响,减少公务用车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8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因新冠疫情防控,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6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2万元,下降90.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5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本年受疫情影响,减少用车情况。
公务接待费0.8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供销合作社、基层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万元,下降55.5%,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二是我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公务接待次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6万元,增长41.3%,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比上年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96人。2022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3.13元,车均维护费0.6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万元,增长684%,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加会议次数。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0万元,下降44.4%,主要原因是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外出培训次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20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咨询费、其他交通费用、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23万元,下降16.2%,主要原因一是加强行政经费管理,厉行节约;二是疫情防控和差旅费等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6项,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11.8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本年项目资金到位落实情况良好、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所有项目均在时效指标内完成,项目实施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影响力也较好,做到了项目资金专项专用,无挪用、截留的情况。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重庆市九龙坡区供销合作社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 重庆市九龙坡区供销合作社 | 部门联系人 | 邹杰 | 联系电话 | 68780320 | 自评总分(分) | 89.58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一、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本系统行业协会的业务工作及成员社的业务活动。二、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引导和推动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培育城乡市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组织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工作。 一、职能调整 (一)加强指导全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和参与推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的职责。 (二)加强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化肥储备和供应的职责。回收点开设到九龙坡区每个涉农街镇,防治农田土壤残膜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系统党建工作,加强人才储备和培养,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系统和谐稳定。完成“三社”融合发展工作任务和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考核指标。 | 一、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本系统行业协会的业务工作及成员社的业务活动。二、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引导和推动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培育城乡市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组织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工作。一、职能调整 (一)加强指导全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和参与推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的职责。 (二)加强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化肥储备和供应的职责。回收点开设到九龙坡区每个涉农街镇,防治农田土壤残膜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系统党建工作,加强人才储备和培养,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系统和谐稳定。完成“三社”融合发展工作任务和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考核指标。 | 全部完成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指标权重(分)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
农资储备量 | 吨 | ≧ | 1000 | 10 | 900 | 0 | 无 | |||
贴息资金 | 万元 | ≦ | 70 | 20 | 48.77 | 20 | 贴息申报量有限 | |||
预算执行率 | % | = | 100 | 10 | 99.58 | 9.58 | ||||
废弃农膜回收数量 | 吨 | ≧ | 20 | 20 | 26.35 | 20 | 超额完成 | |||
整体工作完成情况,预算总体工作完成率 | % | = | 100 | 10 | 100 | 10 | ||||
一般性支出压减的比例 | % | ≧ | 0 | 10 | 0 | 10 | ||||
管理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 | 95 | 10 | 95 | 10 | ||||
部门预决算按时公开率 | % | ≧ | 100 | 10 | 100 | 10 | ||||
重庆市九龙坡区供销合作社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1 | “三社”融合发展项目资金 | 组建专业合作社数量 | ≧ | 25 | 个 | 10 | 2 | 0 | 无 | 90 |
市级示范社质量 | 定性 | 有所增加 | 个 | 20 | 12 | 20 | ||||
项目发挥作用时限 | ≧ | 1 | 年 | 30 | 3 | 30 | ||||
农民农户满意度 | ≧ | 95 | % | 20 | 100 | 20 | ||||
是否持续推动项目进展 | 定性 | 是 | 10 | 全部完成 | 10 | |||||
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10 | |||||
2 | 五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专项资金 | 五星级综合服务社数量 | = | 1 | 个 | 30 | 1 | 30 | 100 | |
完成时间 | ≦ | 1 | 年 | 30 | 1 | 30 | ||||
持续推进乡村振兴 | 定性 | 好 | 30 | 全部完成 | 30 | |||||
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10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社”融合发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为更加科学、合理使用三社融合发展项目资金,现对2022年重庆市九龙坡区行政辖区范围开展的“三社”融合发展资金11个补助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二)区供销合作社相关科室对上述项目开展联合绩效评价,评价过程公正客观。
(三)本次绩效评价总得分:90分。
二、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根据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三社”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九龙坡委办发〔2019〕13号)、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推进“三社”融合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供发〔2019〕21号)、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九龙坡委办发〔2022〕129号)等文件精神,区财政局、区供销社会同相关区级部门严格按照申报原则、扶持条件和范围,在全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认真筛选和研究,最终确定2022年“三社”融合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总计11个。
2.主要内容
本次全区“三社”融合发展资金11个补助项目分别为: 1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项目、2西彭镇新民村农村综合服务社项目、3马鞍村农业公园草莓基地设施建设项目、4农产品智能营销体系建设项目、5重庆兰硕水产养殖场升级改造项目、6为农社会化农技服务项目、7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项目、8基层社示范社建设(股份融合—西郊社)、9基层社示范社建设(股份融合—元明社)、10为农服务能力、技能提升培训项目、11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运营项目,以及“三社融合”项目审计费等。
3.实施情况
所有项目均按照申报计划实施,区财政局、区供销社严格监督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计划申请区级“三社”融合发展专项资金149万元(实际执行148.89万元,共11个项目,以先建后补的方式支持重庆市九龙坡区巴福镇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重庆市九龙坡区元明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等11家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项目,用于支持供销系统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全面完成2022年“三社”融合项目,总体目标实现。
(三)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均经过区供销社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实施,项目决策科学、公开、合理。
(四)项目实施情况。
均按计划并在区财政局、区供销社严格监督下完成实施。
(五)项目产出情况和效益情况。
刺激并带动当地农户生产积极性及农业经济发展,实现农户增产增收。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过近几年努力,我们在“三社”融合发展工作中取得如下经验:一是必须始终坚持为农服务的根本宗旨,准确把握“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这一根本定位,坚持为农、务农、姓农毫不动摇,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二是“三社”融合发展的核心要义是融合,是供销社、农专社、农民等多种组织要素的融合,也是产业、金融、信息等各种生产要素的融合,既解决经营主体问题,还要解决要素资源问题,更要解决利益分配问题,真正构建起以农民合作为基础的利益共同体。在实践上,我们采取了区社投资建设基层社,再由基层社参股入股专业合作社,吸引农户入社保底分红,实现股份融合;或者采取托管、技术服务等社会化服务方式帮助农户种好自己的地,实现服务融合;或者由基层社创办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某种产业,吸引周边农户跟进,形成1个基层社带动N个农户的“1+N”模式,并在生产端和销售端开展助农服务,既帮助农户种好地,还帮他们卖上好价钱。三是必须保障“三社”融合政策供给,优化体制机制。“三社”融合发展是全区农业农村体制改革重要内容,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区供销社切实履行具体牵头职责,始终把“三社”融合发展作为供销综合改革的主题主线纵深推进,这是3年多来“三社”融合发展取得成效的关键。“三社”融合发展专项预算、信贷风险补偿机制、贷款贴息制度等是政策包里的主要工具,这些措施必须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因时间节点问题,区社部分“三社”融合项目并未实际实施,资金未实际拨付。
四、有关建议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786289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机构运行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