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 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政法委)是区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市委政法委、区委工作部署,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有关具体措施,及时向市委政法委、区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委政法委(本级)内设办公室、政治安全科(反邪教协调科)、维稳指导科、平安建设指导科、执法监督科、政治处共6个内设科室,另有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中心。
(三)单位构成
纳入区委政法委(部门)决算的二级预算单位有2个,分别是区委政法委(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中心,均独立核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303.89万元,支出总计
1303.8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04万元,下降4.19%,
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冠肺炎防疫经费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303.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59万元,下降4.16%,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冠肺炎防疫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3.89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303.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04万元,下降4.19%,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冠肺炎防疫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753.71万元,占57.80%;项目支出550.18万元,占42.2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03.8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7.04万元,下降4.19%。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冠肺炎防疫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3.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59万元,下降4.16%。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冠肺炎防疫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11万元,增长10.43%。主要原因是追加九财行[2023]0095号下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项目部署专项经费,九财行[2023]0121号下达疫情社区排查专号通讯费等经费,九财行[2023]0122号下达九龙坡区集中隔离调度指挥中心运转经费,九财行[2023]0288号下达2023年民意调查专项工作经费预算,九财预[2023]0010号下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项目经费、九财行[2022]0308号下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第100次)经费-区隔离调度指挥中心“集中医学观察点”专项资金,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项目经费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3.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04万元,下降4.19%。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冠肺炎防疫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11万元,增长10.43%。主要原因是追加九财行[2023]0095号下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项目部署专项经费,九财行[2023]0121号下达疫情社区排查专号通讯费等经费,九财行[2023]0122号下达九龙坡区集中隔离调度指挥中心运转经费,九财行[2023]0288号下达2023年民意调查专项工作经费预算,九财预[2023]0010号下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项目经费、九财行[2022]0308号下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第100次)经费-区隔离调度指挥中心“集中医学观察点”专项资金,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项目经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
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7.99万元,占65.8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24万元,下降3.08%,主要原因是区委政法委(本级)2023年退休2人。
(2)公共安全支出50.15万元,占3.8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88万元,下降38.11%,主要原因是为了更真实准确地反映经费用途,年初本单位代编项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经费未纳入本单位部门决算,而由区财政直接分配到实际使用的各街道进行核算,同时年中按照全市统一工作部署追加了网格划定及系统部署经费,两个项目增减相抵产生了与年初预算相比下降的差额。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1.34万元,占10.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89万元,增长18.91%,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死亡抚恤金。
(4)卫生健康支出217.21万元,占16.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98万元,增长426.83%,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区排查专号通讯费、区集中隔离调度指挥中心运转经费、隔离点工作组办公室办公经费等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47.21万元,占3.62%,较年初预算数减
少15.63万元,下降24.87%,主要原因是区委政法委(本级)2023年退休2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3.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3.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3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区委政法委(本级)2023年退休2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公用经费129.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7万元,增长7.50%,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综治信息中心增加编制和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 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1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9万元,下降21.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频次比年初预计数略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3万元,增长6.44%,主要原因是疫情后各省市、区县工作交流逐步恢复正常,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正常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停车费、过路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金额使用,无预算不使用。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金额使用,无预算不使用。
公务接待费2.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地区区委政法委来区考察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9万元,下降47.2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厉行节约,无公函不接待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3万元,增长25.60%,主要原因是2022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接待较少,2023年正常接待北碚政法委、大渡口政法委、彭水政法委、辽宁抚顺市清原县委政法委等15批次240人次。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2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0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4.43%,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赴浙江学习“枫桥经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3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 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 运行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3万元,下降1.8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办公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11万元,其中:政府
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9.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9.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以劳务派遣方式支付33名铁路护路队员的工资、保险、管理费等人员工资类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一般项目自评15个,涉及资金550.18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
区委政法委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主管部门 |
150-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政法委员会 |
部门 |
陈果 |
联系电话 |
68781008 |
自评总分 |
100 | ||
当年绩效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市委政法委、区委工作部署,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调查研究涉邪教问题。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
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市委政法委、区委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监督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统筹协调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调查研究涉邪教问题。按照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安排部署和深化平安建设的工作要求,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
市对区平安建设考核为优秀。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监督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调查研究涉邪教问题,统筹协调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权重 |
全年 |
指标得分 |
说明 | |
聘请专职人员开展铁路护路工作 |
人 |
≥ |
33 |
15 |
33 |
15 |
|||
实施动态管理,各类风险可控 |
项 |
定性 |
及时掌握梳理入库 |
25 |
1 |
25 |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 |
70 |
10 |
90 |
10 |
|||
治安环境稳定可期,保障正常的经济秩序 |
项 |
定性 |
良好 |
10 |
1 |
10 |
|||
维护国家安全,确保政治大局平稳 |
项 |
定性 |
良好 |
10 |
1 |
10 |
|||
群众安全感 |
% |
≥ |
90 |
10 |
99.17 |
10 |
|||
铁路护路队员工资,严重精神障碍者以奖代补补贴 |
万元/年 |
≥ |
180 |
20 |
180 |
20 |
区委政法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1 |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经费 |
按每公里不得少于0.8人组建队伍,目前为33人。 |
= |
33 |
人 |
10 |
33 |
10 |
100 | |
协同区级有关部门和地方公安、铁路公安开展工作,对辖区铁路沿线进行巡查。 |
≥ |
96.517 |
公里 |
20 |
96.517 |
20 |
||||
全年开展铁路巡逻防范,积极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安全意识。防止破坏沿线铁路设施设备,确保运行顺利。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安全隐患整治消除。 |
= |
1 |
年 |
10 |
1 |
10 |
||||
33人×3100.5元【1800(工资)+970.5元(单位承担社保缴费)+80元(劳务派遣费)+50元(夜班费)+200元(日常教育培训、考核奖励费)】×12月=1227798元。2.队员全年11天国家规定节假日加班费:33人×11天×82元(1800/22)×3倍=89298元,每年随最低工资标准增加调整。 |
≥ |
39000 |
元/人年 |
10 |
39000 |
10 |
||||
保障铁路沿线运输安全畅通 |
定性 |
0 |
件 |
15 |
1 |
15 |
||||
铁路沿线社会稳定有序 |
定性 |
0 |
项 |
15 |
1 |
15 |
||||
辖区群众安全感 |
≥ |
90 |
分 |
10 |
99.17 |
10 |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55.7万元(含2022年11月、12月未支付部分),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因区财政经费紧张限制经费增加,增加预算金额尚不足覆盖实际所需经费金额(随社平工资增加工资保险都应同步调整),故2023年11月未足额支付,12月未支付,但缺口在逐步减小,为了保证队员顺利得到工资,暂由区保安公司垫支。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781008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机构运行信息表
150-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政法委员会_决算公开说明及公开报表(部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