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区财政局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向社会公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为:202311日—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2023年,区财政局按照条例规定,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重点深化财政预决算等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区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能,聚焦重点领域,不断细化公开内容,持续推进政务阳光透明。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96条,其中公开履职依据政策文件6条、机构职能文件1条、行政许可办理结果49条、行政处罚结果3条、政府采购目录1条、财政预决算领域信息1086条、惠民惠农资金49条、收费项目3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8条、其他焦点图片和动态类信息9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3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财政局妥善安排部署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构建以制度管人管事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细化分解信息发布责任主体,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务公开信息依法依规公开。一是按照“谁制发、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分板块、分层次明确内容保障科室,指定专人及时上报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严肃性、及时性;二是严格落实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负责人复审、主要负责人终审的“三审三校”制度,做到公开有审批,信息有记录,确保信息公开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

区财政局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致力于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一是发挥门户网站作用,以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平台建设为抓手,紧密围绕财政工作实际,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相关信息,使线上平台成为公众了解财政工作动态的主渠道、主阵地;二是充分利用公示栏等线下平台受众广、传播便捷的特点,保障公众查询和获取信息渠道通畅。

(五)监督保障情况

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完善组织机构,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主要领导牵头,办公室督促,各科室配合,严格落实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督促的工作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各科室年度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1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成果显著,但与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不断增强的意识相比,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精细化程度还不够。对标区政府信息平台,我局缺少“政策解读”等栏目,接下来,区财政局将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栏目设置,丰富和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二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不够。近年来,公众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大部门涉及已公开信息,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继续及时将财政重点信息以及查询路径向社会公开,切实保证公众对财政部门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