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不断挖掘资源潜力,持续探索公共资源经营权盘活
一、坚持“全”,精准摸清家底。建立区财政局总体协调、各领域牵头单位分块负责、专班定期研究的工作机制,按照“全领域、全口径、全覆盖”原则,基于政府行政许可,精准清查政府拥有、管控的全部公共资源经营权,涵盖建设、交通、环保、城市管理等领域,建立28项可挖潜资源清单,并实现动态管理。
二、突出“实”,明确盘活重点。组建由行业主管部门、银行、区属国有企业、联交所等各方参与的工作专班,根据区内实际情况,科学研判当前是否具备盘活条件,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明确“污水处理厂+地下管廊”、城市公园、桥下空间等9个重点项目,全力推进盘活。
三、注重“效”,分类分批推进。完善区内考核评价机制,将资产盘活工作纳入考核晾晒,提高各单位资产盘活积极性。全面清理、系统修订、加快重构涉及国有“三资”管理的相关政策,着力规范可市场化配置的公共资源管理,完善公共资源收益合理共享机制,促进公共资源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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