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强化资金预算管理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效
一是加大资金保障。区财政局立足职能,加大资金保障,安排财政资金1.2亿元,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二是规范资金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原则,实行预拨、考核、结算制。区财政局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分配下达预拨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区财政局联合区卫生健康委,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和预算执行管理。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通过预算一体化平台对资金流向进行全程监控,切实保障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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