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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专栏

重庆市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版)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郊路27号2号楼3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8781292

    政府网站:http://cqjlp.gov.cn/bmjz/qzfbm_97119/qfzggw_97712/zwgk_97124/fdzdgknr_97126/

  •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受区政府委托负责牵头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审查统筹衔接。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统筹重大生产力布局和产业、区域、土地、人口、环境等政策。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整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提出价格改革方案,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区综合性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五)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牵头推进落实“一带一路”建设。指导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社会固定资金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会同财政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汇总编制政府投资规划及资金平衡计划。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项目,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名单及资金平衡计划。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全区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协调处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八)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相关部门拟定产业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研判国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制定储备规划、政策措施并推动实施。承担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提出粮食流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区级储备粮油管理。承担粮食监测、应急调控、军粮供应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战略、规划、计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划。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市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定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政策规定。指导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拟定招标投标政策规定。依法办理区级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审批、核准事项。指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负责区综合评标专家库组建和评标专家管理。负责全区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管理工作。负责招投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区级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和执法,受理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检查全区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定地方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能源生产建设和总体平衡,参与能源消费总量目标控制,负责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区域能源战略合作。统筹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推动能源重大项目建设。指导能源科技进步、重大能源设备研发,组织协调能源重大示范工程。负责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负责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一)办公室。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宣传、信访、安全保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督查各科室对委领导决定或交办事项的执行情况。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系统普法规划,组织法制宣传教育。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综合规划科。提出全区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发展规划,负责监测评估和提出动态调整建议。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统筹衔接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牵头拟订区级综合性规划和跨区域、跨行业的重大专项规划。组织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领域的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建议。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全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

    (三)体制改革科组织研究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综合研究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重大问题,实施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促进消费体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完善产权制度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有关工作。承担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统筹本系统数字化建设有关工作。

    (四)投资管理科能源科)拟订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负责编制政府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年度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和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能源、交通、市政设施、建筑业、房地产业、保障性住房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审核、转报能源、交通、市政设施、保障性住房等重大项目,综合平衡有关项目建设资金。综合研究和分析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组织拟订社会发展、生态建设、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和统计工作。研究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负责企业债券发行和监管等工作,指导工程咨询服务业发展。协调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等股权融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负责拟定能源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产业政策、能源综合性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能源科技进步、重大能源设备研发,组织协调重大能源示范工程。负责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协调能源区域合作和能源综合利用。负责油气长输管道(含附属设施)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五)行政审批科。负责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负责政府主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内部审批。负责项目招标方式核准及变更核准。负责项目节能审查。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的备案登记。承担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

    (六)重点项目科。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点项目。负责重点项目的政策拟订、统计和信息发布、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提出市级重点项目建议并推进实施。组织开展区级重点项目滚动储备,拟定年度区级重点项目、攻坚项目名单。指导和督促各责任单位推进牵头负责的重点项目建设。

    (七)区域合作科。协调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区双城经济圈相关规划或方案,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综合协调跨区域合作等重大事项。负责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综合研究区域合作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统筹协调“一区两群”对口协调发展工作。推进落实“一带一路”建设。协调推进对口支援工作。统筹协调以工代赈、老工业区调整改造、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等有关工作。

    (八)产业发展科。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对接做好产城融合等工作。推进落实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战略。综合研究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完善产业体系、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对全区产业发展进行布局建议。综合分析工业发展、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推动实施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争取和监管产业项目投资补助资金。统筹分析研判服务业发展状况,组织有关产业扶持资金申报、审核、兑付,开展有关政策评估、评价并提出工作建议。牵头统筹本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九)民营经济服务科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研究和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负责统筹培育各类民营市场主体,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十)社会民生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综合研究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人口、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健康、体育、民政等发展规划、计划、政策与全区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粮食储备工作,负责全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相关工作。负责成品油、区级救灾物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十一)价格管理科。负责市场价格监测网络的建设,对全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分析、预警,参与价格调控工作。负责农产品成本调查、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负责民办学校、养老机构、殡葬服务、景区门票、农村客运以及镇级供水、天然气等收费标准的定、调价工作。负责学前教育、培训机构收费备案工作。负责物业、停车收费登记工作。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审验、统计工作。

    十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指导协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工作,推进全流程电子化,统计分析数据信息。指导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组织拟订招投标综合性政策。指定全区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负责招标公告发布、评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区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受理和处理有关工程招投标交易活动的投诉举报,组织查处交易违法行为。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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