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450388938X/2024-0004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发展改革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04 | [ 发布日期 ] | 2024-09-11 |
重庆市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渝昆高铁(九龙坡段)外部安全整治涉及硬质漂浮物(含大棚)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渝昆高铁(九龙坡段)外部安全整治涉及硬质漂浮物(含大棚)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九龙坡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渝昆高铁(九龙坡段)外部安全整治涉及硬质漂浮物(含大棚)加固工程的函》(九龙坡交通〔2024〕17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经研究,现将该项目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九龙坡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二、建设地址:西彭镇、陶家镇、华岩镇和中梁山街道。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西彭镇、陶家镇、华岩镇和中梁山街道涉及渝昆高铁(九龙坡段)150米范围内的彩钢棚等硬质漂浮物,以及大棚的加固工作。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384.63万元。项目资金为渝昆高铁征地拆迁资金。
五、招标核准:非必须招标,按照抢险救灾模式实施。
六、相关要求:此文件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未批准项目投资概算自动失效。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及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待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初设批复后,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投资概算,报我委审批,经我委对工程投资概算批准后,方可确定承建单位及动工建设。
重庆市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4日
265渝昆高铁(九龙坡段)外部安全整治涉及硬质漂浮物(含大棚)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