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7540K/2026-00001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公安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05 | [ 发布日期 ] | 2026-02-05 |
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户口迁移告知书》送达公告
易达、易梦琪:
你们的户口登记在重庆市九龙坡区经纬大道1099号3幢1单元7-1,因该房屋所有权已归属他人,你们已不具备在该处登记户口的条件,现房屋所有权人提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重庆市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第六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将对你/你们的户口依法办理迁移登记。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户口迁移告知书》,请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居民户口簿》主动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领取《户口迁移告知书》,并申请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你们对现房屋所有权人申请有异议,可在上述期限内,向公安机关提出陈述申辩;逾期不申请办理户口迁出、未提出陈述申辩或申辩未被采纳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直接办理该户口的迁移手续。
特此告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
2026年2月5日
本机关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六路50号
联系电话:023-68722398
联系人:歇台子派出所李警官,联系电话:1990833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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