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7540K/2026-0000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公安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10 | [ 发布日期 ] | 2026-03-10 |
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户口注销公告
按照《重庆市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对确认公民死亡未申报注销户口的,公安机关应当履行公示或者告知程序后注销户口。请亲属在本公告下发之日起30日内前往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逾期未申报注销的,公安机关将依规办理户口注销。
附件名单中居民(共计356人)经核查已亡故,公安机关拟依规注销户口。
公告时间:2026年3月10日
联系单位: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
联系电话:023-63752926
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红狮大道1号
特此公告。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安分局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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