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7540K/2026-0001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公安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26 | [ 发布日期 ] | 2026-03-26 |
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在办理郑某某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郑某某被骗资金最终转入账户6231900000207268364(账户名:罗保青,开户行:云南宣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乐丰信用社),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相关受害人,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25日。
请以上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九龙坡区公安分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涉案账户内冻结的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金警官(电话:18166331061)、
孙警官(电话:18166331013)
联系单位: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杨家坪派出所
单位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77号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