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7540K/2026-00030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公安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30 | [ 发布日期 ] | 2026-05-30 |
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近期,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分局在办理侯某某被诈骗案中,依法冻结了涉案账户。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5月30日至2026年6月30日。
经查,侯某某被诈骗案中,受害人侯某某被骗资金最终转入账户6213363689982127775(账户名:王卫,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伊吾县支行),以及账户6222030808000283063(账户名:方虎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延吉光明支行)
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华岩派出所
联系人:黄警官
联系电话:19908330136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
202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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