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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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0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分局党委统一领导、政务公开办公室(警令处)牵头统筹、事权单位分工协作、法制和保密部门审核把关的运作模式,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要求,依法依规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监督保障等各项工作。特别是2021年12月中旬以来,先后顺利完成分局在九龙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的二级页面设置、固定模块栏目设置和信息录入、政务信息发布、“两个清单”维护更新等工作,顺利通过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政务公开(户籍管理领域)专项检查。2021年,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量稳步增加,依申请公开人数和事项明显减少,未出现错情和泄密情况,未出现涉政务公开敏感舆情和网上炒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4.17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是由于公安工作特殊性,相当部分政府信息属于涉密内容,导致公安机关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有限、数量有限,分局已在严格落实相关保密纪律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和动态更新,尽最大可能增加主动公开信息数量,满足社会公众需求。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的宣传还不到位,导致部分群众以信息公开代替信访,或在信息公开申请中夹带其他诉求,或将信息公开作为向政府施压的手段,为此,分局已规范和健全相关工作制度,重点对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政府信息范畴进行前置审核把关,对不属于政府信息范畴的,明确告知申请人通过其他合法渠道反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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