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重庆市九龙坡区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申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九龙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重庆市九龙坡区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部门和企业:
现将《重庆市九龙坡区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合法经营、依法注册的市场主体,且从事氢燃料电池汽车相关研发、生产、应用、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和我区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
4.申报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名单。
5.申报科技创新奖励的项目的开展时间需在“‘十四五’期间”。
6.申报期未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二)分类项目申报条件
具体条款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事项
(一)“十四五”期间,对已取得氢燃料电池关键共性技术、卡脖子技术、国产替代等重大科技突破的研发类项目,且已完成中试并取得批量装车公告目录,最高按照研发项目实际投入30%的比例给予产业化补助,单个项目最高可达20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最高可达1亿元。
(二)“十四五”期间,对已研制成功并投入商业应用,额定功率在180KW以上的大功率氢燃料电池给予推广补助,补贴标准最高可达1元/W,单次补贴数量不超过300台。
三、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到2025年3月7日18:00止。符合条件的企业或项目业主单位,在申报时间截止之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件(胶装)一式三份和电子件(光盘)报送至区经济信息委324室(九龙坡区杨渡村13栋),逾期不再接收材料。联系人:杨竣杰,68789897。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受理。区经济信息委招商服务科负责申报资料接件,按照本《政策措施》要求完成形式审查申报企业资格和申报资料,做好受理登记。
(二)真实性审查。对申报企业资格和申报内容开展真实性审查。
(三)项目评审。区经济信息委会同专家、相关部门及内部科室对申报材料形成评审意见。
(四)内部复审。区经济信息委汇总评审意见,提出资金安排意见,提交区经济信息委党委会议审议。
(五)项目公示。项目审议结果在重庆市九龙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公开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
(六)资金审定。区经济信息委会同区财政局形成送审意见,提请区政府审定。
(七)资金拨付。经审定无异议后,区经济信息委会同区财政局兑现扶持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贯。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三服务”意识,积极宣传政策,接件受理部门在工作日内务必保证专人值守,电话畅通,做好条款解读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严肃申报纪律。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推荐等申报组织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同时,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核实、查重等工作。
六、附则
对申报条款、范围界定模糊、或存在歧义的,由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度重庆市九龙坡区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策措施申报指南
2.2025年度重庆市九龙坡区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政策措施项目申报(模板)
3.2025年度重庆市九龙坡区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政策措施项目申报表
重庆市九龙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3月1日
(联系人:杨竣杰;联系电话:68789897)
重庆市九龙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1日印发
九龙坡经信委发20259号(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重庆市九龙坡区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