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九龙新城园区管委会: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重庆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渝经信规范〔2023〕5号)规定,市经济信息委决定开展2026年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重庆市内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已公告且在有效期内的重庆市创新型中小企业。
(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附件2)。
二、申报和复核方式
新申报和复核企业自愿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址:https://zjtx.miit.gov.cn/)线上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并打包上传佐证材料(附件3),企业需先在平台完成数字化水平评测。申报企业选择“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模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复核企业选择“企业复核”模块,复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4日。本次复核企业范围为我市2023年认定及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5),其中已成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无需参加本次复核,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自动延长,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保持一致。
三、有关要求
(一)材料报送。申报和复核企业需在线填报并上传附件(盖章后的申请书及佐证资料,扫描为1个PDF文件并以公司全称命名),无需报送纸质版,企业务必保证信息和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对于虚假申报等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信息更新。有效期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于5月31日前登录平台更新上一年度数据。在同一个有效期内,对首次未进行更新的企业,重点监测;对累计达到两次未更新的企业,取消认定。
四、联系方式
市区两级经信部门及申报系统咨询电话见附件1。
附件:1.市区经信部门联系方式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3.佐证材料清单(供参考)
4.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推荐汇总表
5.2026年应参加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附件4: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推荐汇总表.xlsx
重庆市九龙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