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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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2-06

镇街、九龙新城园区管委会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重庆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渝经信规范〔20235规定市经济信息委决定开展2026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重庆市内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已公告且在有效期内重庆市创新型中小企业。

(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附件2

二、申报和复核方式

新申报和复核企业自愿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址:https://zjtx.miit.gov.cn/线上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打包上传佐证材料(附件3),企业需先在平台完成数字化水平评测。申报企业选择“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模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210;复核企业选择“企业复核”模块,复核截止时间为2026214本次复核企业范围为我市2023年认定及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5),其中已成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无需参加本次复核,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自动延长,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保持一致。

有关要求

(一)材料报送申报和复核企业需在线填报并上传附件盖章后的申请书及佐证资料,扫描为1PDF文件并以公司全称命名,无需报送纸质版企业务必保证信息和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对于虚假申报等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信息更新。有效期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于531日前登录平台更新上一年度数据。在同一个有效期内,对首次未进行更新的企业,重点监测;对累计达到两次未更新的企业,取消认定。

联系方式

市区两级经信部门及申报系统咨询电话见附件1

附件:1.市区经信部门联系方式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3.佐证材料清单(供参考)

4.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推荐汇总表

5.2026年应参加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附件1-3.doc

附件4: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5:2026年应参加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xlsx

重庆市九龙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2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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