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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专栏

重庆市九龙坡区交通运输委(2024年版)
  • 办公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直港大道17号建设大厦5-7楼

    联系电话:023-61595788

    政府网站:http://cqjlp.gov.cn/bmjz/qzfbm_97119/qjtj_97724/

  • (一)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统筹管理;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物流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区交通运输、物流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综合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物流经济运行监测,研究交通运输业、物流业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指导交通运输、物流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

    (二)拟订全区综合交通和物流发展战略,以及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综合交通建设规划、公路水路交通和物流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公路建设、航运发展、港口布局、岸线使用、枢纽站场、运力调整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物流行业综合统计工作;构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体系,统筹全区物流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协调配合上级运政、路政、港航等交通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协调中央和市级管理的海事、民航、邮政、铁路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

    (三)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

    (四)承担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辖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区交通运输体系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六)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做好辖区内高速公路、地方公路、港口、码头、航道、轨道、枢纽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配合工作,并指导其养护和维护。

    (七)协调推进铁路、军民航项目建设。

    (八)承担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全区交通重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负责指导全区交通行业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体系建设;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承担全区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九)推动交通、物流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物流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管理交通运输、物流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本行业职业技能、技术培训工作。

    (十)负责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

    (十一)统筹推进重大交通、物流项目招商引资,指导利用外资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二)统筹协调全区水运、航空、铁路、公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物流组织、调度、运营、管理工作;协调推进物流通道建设和开通有关工作;推动与其他地区之间的物流通道、运输方式、相关单位的衔接、联络、协调、配合工作;统筹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提升物流通道互联互通水平,提高多式联运枢纽集疏运能力;培育多式联运市场主体,丰富拓展联运产品。

    (十三)负责统筹全区物流园区、物流分拨中心规划布局和建设的协调工作;培育国际国内物流市场主体和物流服务品牌,指导物流相关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工作。统筹冷链行业管理和仓储发展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推动全区道路运输领域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群体党建工作。

    (十)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承担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数字交通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作风建设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推动全区道路运输领域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群体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意识形态、干部理论学习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舆论处置及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对外宣传和人才队伍建设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牵头做好委系统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财务科

    组织拟定并监督执行交通运输行业有关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全区交通行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内部审计有关制度;负责牵头做好有关重点交通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的单位内部的财务收支、风险控制以及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三)规划建管科

    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筹管理;组织拟订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提出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相关交通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估工作;承担岸线使用审核有关工作;承担行业统计分析、交通扶贫工作;监督实施公路、枢纽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承担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按权限承担公路工程设计审核、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协调高速公路建设相关事宜。

    (四)运输物流科(国防交通科)

    负责全区公路、水路、城市公交等综合运输市场指导服务;负责对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指导编制和监督实施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运力和线网布局规划,指导和监督实施重点物资、大宗物资、紧急客货运输调控和春运工作;组织交通运输行业有关科技推广应用工作;指导道路和水路运输经营资质从业人员资质管理;指导机动车维修、客货运站场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负责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辖区物流行业发展的协调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保障方案和应急措施;参与拟订和实施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动国防交通物资;负责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工作;协调中央和市级管理的海事、邮政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

    (五)安全监督科

    指导、监督所属行业管理单位做好地方水域水上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公路安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行业安全事故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协调交通行业应急管理、处置和防恐工作;协调长江水域水上安全工作

    (六)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研究交通行业政策法规,拟定本区交通运输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承办相关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牵头做好全行业平安稳定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指导和规划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相对集中机关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组织协调相关事项的论证、审查等工作;组织推进机关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标准化和相关电子政务工作;具体管理政务服务窗口;统筹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七)铁路民航科

    负责参与拟定地方铁路发展政策,编制全区铁路路网和枢纽建设专项规划;协调推进全区铁路项目建设;负责争取铁路建设资金及政策支持,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区铁路投融资方案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协调中央和市级管理的铁路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监督实施民航建设发展的相关政策;协调推进军民航机场项目建设。

    (八)公路管理养护科

    监督实施公路路政、养护、运营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承担公路养护市场监管工作,按规定对公路建设、养护工程造价、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依法受理质量举报和投诉,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受理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依法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负责承担监督项目的竣(交)工质量检测、鉴定、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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