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交通运输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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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9325XA/2021-000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九龙坡区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13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9座以上租赁 客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9座以上租赁

客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区公安交巡警支队、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委、区教委、交通行政执法九龙坡区大队园区、镇街: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相继发生租赁客车重大或涉险交通事故,最为突出的是江苏“9.28”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6人死亡、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100余万元。国务院对该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企业河南国立旅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未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所属车辆使用伪造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包车客运标志牌,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我市2019年共发生租赁客车交通事故38起,死亡15人。事故暴露出9座以上租赁客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企业安全投入、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驾驶员安全培训、车辆维修保养、动态监控、日常安全管理等关键环节存在诸多问题。辖区9座以上客车租赁企业也存在不同程度问题,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9座以上租赁客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1979号)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9座以上租赁车存在的安全风险,按照以下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加强对9座以上租赁车安全监管。

一、辖区9座以上载客汽车使用现状和监管安全风险

(一)9座以上载客汽车使用现状。《重庆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6号)第十一条:“汽车租赁经营者出租9座以上(不含9座)载客汽车的只能租赁给单位用于半年以上固定用车,承租单位不得将租赁的9座以上(不含9座)载客汽车用于本单位自用以外的其他用途。”从事9座以上载客汽车租赁经营者和承租者有违反以上之规定均视为非法经营和非法用车行为。九龙坡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已办理9座以上(不含9座)备案手续的载客汽车共有34台,对备案的34台载客车辆已全部纳入行业安全监管。通过对34台备案车辆GPS运行轨迹分析,全部车辆均从事半年以上固定用车业务,没有违反上述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

(二)9座以上载客汽车监管安全风险。

一是承租存在安全风险。9座以上租赁载客汽车备案不发放租赁车辆备案证,仅在运政业务管理系统中备案,车辆无随车携带备案证件,承租单位无法鉴别所租用的大中型租赁客车是否为合法备案车辆。

二是使用9座以上租赁载客汽车驾驶员存在安全风险。《重庆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6号)第二条规定“租赁经营者不得提供驾驶劳务经营行为”,对车辆驾员资质无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大部分9座以上租赁载客汽车企业直接或变相提供了驾驶劳务。

三是9座以上租赁载客汽车车辆技术存在安全风险。《重庆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对从事9座以上租赁客车经营的企业无准入条件,无安全管理具体实施内容,无租赁载客汽车技术标准,无租赁载客汽车相应退出机制,即使车辆已报废,若企业不主动来注销备案,备案信息将一直有效。

二、任务分工

(一)区交通局督促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履行道路运输领域行业安全监管责任,重点加强对辖区9座以上车辆和企业监督管理;督促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向市级行业管理机构汇报辖区租赁行业管理现状及困难争取争取政策法规支持。

(二)交通行政执法九龙坡区大队负责对辖区内9座以上租赁企业和在辖区内运行的9座以上租赁车辆开展执法,打击其违法行为。

(三)区公安交巡警支队加大对9座以上租赁客车交通违法行为管控,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车管所严格现有9座以上租赁客车技术检测,停止新增9座以上租赁客车,加快淘汰9座以上老旧租赁载客汽车。

(四)区市场监管局停止办理9座以上租赁客车经营许可,严肃处理违法企业超范围经营等行为。

(五)区文旅委加强全区旅游企业包车业务安全监管,指导督促旅游企业合法依规使用营运客车。

(六)区教委加强全区学校用车安全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合法依规使用营运客车。

(七)园区、镇街要引导本辖区企业单位承租合法合规9座以上租赁客车,核查承租车辆合法性,并将非法用车抄告交通行政执法九龙坡区大队。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核查企业单位用车合法性。企业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备案道路运输机构出具使用车辆备案证明和租车合同不满足半年以上固定用车均视为非法用车。二是抄告。将被视为非法用车的车辆抄告给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主城区支队九龙坡区大队(交通行政执法九龙坡大队联系电话:68686108)。

(八)区应急局协调督促各部门和镇街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9座以上租赁客车经营的潜在安全风险,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密切配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压实两个责任,全面排查隐患。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求,全面管控本行业、本地区9座以上租赁客车使用的安全风险和治理安全隐患。

(三)严格依法依规,全面整治隐患。各单位要按照以上任务分工要求,对本行业、本地区9座以上租赁客车营运安全隐患进行立即整改。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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