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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重庆江津至泸州北线高速公路(重庆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0-08-24

《重庆江津至泸州北线高速公路(重庆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初步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网上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规模

1、项目名称:重庆江津至泸州北线高速公路(重庆段)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江津区、永川区

4、总投资:1034476万元

5、建设单位:重庆中交江泸北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6、建设内容:

项目起点位于重庆九龙坡区陶家镇的陶家立交,与重庆绕城高速交叉设团渡枢纽互通,经滨江新城、德感,在临峰山南端穿越后上跨合璧津高速公路,沿吴滩、油溪北、石门北、朱杨北,至永川区境内从港桥工业园之间穿越并跨越重庆三环高速,经朱沱北,终点位于渝川省界上屋基附近,线路全长71.203k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项目共设桥梁总计12785.25m/38座(不含互通区桥梁),占路线长度的17.96%,其中特大桥2462m/2座,大中桥10323.25m/36座;设有1座隧道,即临峰山隧道1645m/1座,隧道占路线长度的2.31%;桥隧总长为14430.25m,占路线长度的20.27%。

项目设置9座互通式立交:其中3座枢纽互通,6座一般互通;分离式立体交叉60处;设1处服务区(石门服务区),1处停车区(仙龙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团渡养护工区、石门养护工区),1处管理分中心(团渡管理分中心),1处主线收费站(团渡收费站),6处匝道收费站(江津、德感、油溪、石门、朱杨、港桥西)。

项目总占地面积659.77hm2,其中永久占地625.03hm2,临时占地为34.74hm2。全线土石方挖方量1593.85万m3,填方1453.59万m3,对外无借方,经合理调配利用共利用弃渣量1517.24万m3,弃方140.26万m3,共设置5个弃土场堆放弃方,不设取土场。

项目计划于2020年8月开工,2023年8月底竣工,总工期为36个月。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的影响主要是生态、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方面的影响,运营期的影响主要是车辆噪声、废气对敏感点的影响,服务设施废水、废气对地表水和大桥的影响,服务设施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2、生态环境:施工期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干扰;在临近和涉及临峰山森林公园、水源地保护区路段不设站场和排放废水;严格规范临时占地的使用,严禁随意扩大占压面积,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水库、河流、森林公园等敏感区范围内设置施工场地和渣场。运营期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防止地表裸露。对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偿、土地开发和复垦工作。

3、社会环境:合理规划,尽量减少临时性占地面积;拆迁影响的沿线居民,应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一定数量的经济补偿并妥善安置;施工期做好交通指挥疏导,尽量减少公路施工对现有公路交通的影响。

4、声环境: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机具、运输车辆和工艺;禁止夜间施工,加强管理;料场、拌合场、沥青搅拌站等应距敏感点≥300m。对200m范围内的村庄学校敏感点造成影响,在夯土机施工时设置临时围挡;运营期对评价范围内噪声超标的敏感点路段采取设置隔声屏、安装通风隔声窗措施,防范对居民住户的噪声影响。

5、水环境:桥梁基础施工应选择在枯水期进行,涉水桥墩采用钢围堰施工工艺,合理设置施工便桥,减少施工粉尘、泄漏的废油进入水体;合理安排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和建材堆场的位置;施工场地生产废水采用混凝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路段设置防渗事故收集池。运营期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区和养护工区等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和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站场绿化和农田施肥。

6、大气环境:施工期灰土拌和站和混凝土搅拌站须设置在距居民区300m以外的下风向,距河流的距离大于200m,大风天禁止灰土拌施工。合理安排布设沥青拌和站,选用先进的沥青混凝土拌和装置,配备除尘设备、沥青烟净化和排放设施,拌和设备必须采用全封闭式设备并应增设消烟除尘设施。对临时堆料场区、临时弃土区采取遮盖、拦挡等防尘措施。,堆放时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对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加遮盖物,减少散落。运输车辆经过环境敏感点时,须采取洒水措施防止扬尘。在临近和涉及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路段禁止设置灰土拌和站、混凝土搅拌站与沥青拌和站。

7、固废:施工弃土和砂石废料及时清理,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禁止堆放在水体、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农田和居民点附近。运营期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区和养护工区处的生活垃圾应定期清运、集中运至填埋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8、环境风险:跨河路段及桥梁采用加强型防撞栏设计;在路段沿线设立应急电话;在桥头两侧设置警示牌及限速标识牌。跨河涉水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在桥梁两端设置应急事故池。沿线的服务区、停车区左右分区各预留专门停放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区域,在该区域一侧设置事故收集池1座,并设置截流槽,加强该区域和事故收集池的防渗、防漏、防雨等措施,以满足危化品事故时危险化学品及废液收集需要。加强对运输过程中的监控,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编制并报备环境应急预案。

通过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和对策方案后,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划要求,工程选线和施工布局合理可行,公路建设经济效益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支持与赞同。

本项目设计施工建设时将采取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污染防治措施以减缓对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及其他敏感目标的不利影响,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减缓对策和措施,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四、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1、纸质版获取:公众可到建设单位所在的重庆市九龙坡区银岗村99号现场查阅。

2、电子版获取:公众可到以下网址自行下载

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peR6mttT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沿线评价范围内的九龙坡区、江津区、永川区境内可能受到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及和其他组织。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在公示期间,公众若对本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有相关意见和看法。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完整填写后,以邮寄、现场、电子邮件等方式交于建设单位。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5mozSrp 附件1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于2020年8月20日~2020年9月2日(十个工作日)提出意见。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中交江泸北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13*******94

E-mail:52359997@qq.com380930565@qq.com

单位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银岗村99号   邮编401329

                                 公示发布单位:重庆中交江泸北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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