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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数据清理落实日常监管

日期:2021-08-31

根据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关于营运柴油车(第十一批)退出工作的相关要求,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对辖区需注销的教练车进行了清理,涉及到已达报废年限的教练车13台,尚未达报废年限但高排放教练车36台,共计49台教练车。上述教练车经公示后,已由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于8月16日在《运管通》系统中进行了清理注销。

同时,根据公安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经清理,截止8月23日,辖区今年共有64台教练车已达报废年限。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对这64台车在培训管理系统中及时解除备案,并告知驾校应尽快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对驾校反映的已报废但手续遗失的车辆,要求驾校写出注销申请,说明情况并注明由驾校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目前,已有15台教练车办理营运注销手续,另有44台教练车正在完善报废注销手续。通过对已达报废年限车辆的清理督促,进一步加强了教练车的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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