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94623L/2023-00001 | [ 发文字号 ] | 九龙坡教监管〔2022〕132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教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2-11-09 | [ 发布日期 ] | 2022-11-10 |
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全面实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预收费全额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的通知
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全面实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预收费全额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的通知
各培训机构:
为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函〔2021〕2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重庆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指引(试行)》(渝教民发〔2022〕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九龙坡区全面实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预收费全额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的通知如下:
一、经九龙坡区教委审批的合法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需全部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
二、从2022年11月9日起,九龙坡区校外培训机构所有预收费用均需要经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缴入托管银行监管专户。
三、各培训机构要积极指导家长通过全国监管平台APP(校外培训家长端)进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进行选课报名、交费消课。各培训机构要尽快学会使用全国监管平台,管理各项事务。禁止诱导学员线下缴费,逃避监管。一经查实,区教委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11月9日
九龙坡教监管〔2022〕132号关于全面实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预收费全额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