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94623L/2024-00015 | [ 发文字号 ] | 九龙坡教幼〔2023〕53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教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07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4 |
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筹设重庆市九龙坡区贝华幼儿园的批复
罗友学(身份证号:510232xxxxxxxx3918):
你提交的关于筹设重庆市九龙坡区贝华幼儿园的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华福大道北段17号1幢筹设幼儿园,该园性质为普惠性幼儿园。
希望举办者按照幼儿园的设置标准做好筹设工作。
此复。
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12月7日
九龙坡教幼〔2023〕53号关于同意筹设重庆市九龙坡区贝华幼儿园的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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