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区教委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基层政务公开 > 义务教育 > 教育督导 >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分工协作方案

日期:2022-12-12

为加快推进九龙坡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3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70号)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的通知》(渝府教督发20221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实施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强化各部门责任,加快九龙坡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步伐,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校校达标”“项项达标”,持续缩小城乡和校际差距,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注重实效。参照评估指标标准,推动政府保障更强、资源配置更优、教育质量更高、社会认可更好,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位学生。

(二)精准评估。运用摸底数据、实地督导等手段,建立动态监测系统,确保评价数据科学准确。

(三)分工协作。区教委各相关科室和各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协同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

三、协作机制

在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的统筹领导下,由督导室牵头,各科室和直属单位按照职能职责落实各项任务。

四、具体分工

办公室:综合协调创建工作,义务教育宣传报道。

人事科: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教职工编制、教师交流轮岗,义务教育学校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专任教师数、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专任教师持证上岗。

计财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

基建后勤科: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基教科: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办学规模、班额、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入学、初中三年巩固率、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课程开设、课业负担、学业水平、规范办学行为。

督导室:指导全区各义务教育学校自评、社会认可度调查、优质均衡和基本均衡差异系数测算、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年度监测、组织各级各类督导评估、开展实地核查、申报市、国家认定、协调组织迎检工作,义务教育学校章程制定并实施、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

德体卫艺科:学校德育工作、体育艺术教育教学、义务教育学校五育并举、学校卫生、校园文化建设。

安稳办:教育系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防范,舆情管控。

培训与监督科:教师培训及经费。

技装中心: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设施设备利用,义务教育学校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配备、达标统计。

质量监测中心: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及校际差异率测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