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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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区控辍保学工作经验做法

日期:2021-11-30

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重庆市控辍保学实施方案》、重庆市九龙坡区教委《转发市教委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阶段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九龙坡区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工作,强化教育督导功能,督促各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在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方面成效明显。九龙坡区小学义务教育巩固率100%,初中义务教育巩固率在99%以上。2021年,小学适龄少年学生8.3万余人,其中户籍地学生5.6万余人,占比约67.5%,初中适龄少年学生3.6万余人,其中户籍地学生1.8万余人,占比约51%

一、坚持依法控辍,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九龙坡区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一是在做好本区户籍地学生入学的基础上,尽力解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凭监护人在九龙坡区的暂住证、购房或务工或经商的证明材料申请学位。2021年,小学适龄少年学生8.3万余人,其中流动人口随迁子女2.7万余人,占比约32.5%。初中适龄少年学生3.6万余人,其中流动人口随迁子女1.8万余人,占比约49%二是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21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户籍地残疾儿童少年总共566人,小学438人,初中128人。

二、落实扶贫控辍,避免因贫失学辍学

精准确定教育扶贫对象。聚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等)作为扶贫重点对象,坚持优先帮扶、精准扶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效,统筹各类扶贫、惠民政策,落实相应资助,减免课后延时服务费用等,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2021年秋季学期,我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400人,初中247人,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1400人(含低保家庭学生433人),初中858人(含低保家庭学生273人)。

三、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

多部门联动,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加强宣传教育,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20219月,区教委根据区残联反馈的我区户籍地适龄残疾儿童名单,结合全国学籍系统和各中小学上报的残疾学生信息,核查566名残疾儿童入学情况,其中小学438人,初中128人。核查结果显示:12人已完成义务教育,451名在我区就读,74人在区外就读,29人申请缓学。

四、成效显著

提升薄弱学校教育质量,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薄弱学校管理水平,结合五项管理、“双减”政策,未成年人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控制作业量有实效。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配备专业教师,并发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作用,提高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质量。同时,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及时监测未入学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并督促学校和家长落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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