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区教委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基层政务公开 > 义务教育 > 学生管理 > 学籍管理

九龙坡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办理延缓入学申请流程

日期:2022-12-02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父母有义务依法保障其入学,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供相应的印证材料向区教委提出申请。

    二、由提起延缓入学申请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如实填写《九龙坡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延缓入学申请表》(见附件)。

    三、向九龙坡区教委提供纸质印证材料,包含:区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残疾儿童需提供残疾证)户口本复印件。

    四、非九龙坡户籍地儿童由该儿童户籍地区县教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延缓入学材料清单

    一、学生本人及监护人身份证或学生本人户口页原件、残疾证原件、房产证原件(现场审核)。

    二、学生本人及监护人身份证或学生本人户口页复印件一份(收取)。

    三、诊断证明、住院证明原件,因残疾延缓入学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收取)。

    四、监护人签字及学生户籍所在地镇街盖章的《延缓入学申请表》。

九龙坡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延缓入学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 证号


户籍所在地


监护人姓名


监护人

联系电话


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户籍所在地镇街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教育

主管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3份,区教委、学生户籍所在地街道办、学生监护人各存一份。

九龙坡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延缓入学申请表模板

姓名

张三

性别

出生年月

X年 X月 X日

身份 证号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户籍    所在地

重庆市九龙坡区XXXXXXX

监护人姓名

XXX

监护人

联系电话

XXXXXXXXXXXXX

因身体原因(如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发育迟缓等),申请缓学。

监护人签名:XXX

X年  X 月 X  日

户籍所在地镇街意见

(盖章):

X 年X 月 X 日

教育

主管

部门

意见

(盖章):

X 年X 月 X 日

备注:本表一式3份,区教委、学生户籍所在地街道办、学生监护人各存一份。

九龙坡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办理延缓入学申请流程.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