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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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待政策(2023年)

日期:2023-12-04

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区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委按照国家和市区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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