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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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小升初”招生工作通告

日期:2021-06-10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九龙坡区2021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现通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各初中学校应依法保障符合学校接收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入学权利。

(二)免试入学原则。所有初中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

(三)对口入学原则。户籍地学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小学毕业生与父亲或母亲的户口在一起、户口本地址和父母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地址一致、户口本地址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就近划片的对口学校入学。

(四)规范公平原则。禁止各初中学校招收择校生。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二、招收对象及办法

(一)本区户籍学生

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对口入学。为保障全区招生工作科学稳定有序,对口入学与民转公学校不能兼报。鉴于划片招生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区教委原则上对已经划定的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区域不作大的调整,仅对新增小区、遗漏地段及涉及个别学校的招生服务区域作适当调整。

1. 符合三对口的户籍地学生

凡符合三对口的九龙坡区户籍地的小学毕业生,即小学毕业生与父(母)的户口在一起,户口本的地址和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地址一致,户口本的地址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等相关材料,登录微信公众号九龙教育进入初中入学链接录入信息,或通过电脑端网址https://www.jlxjzs.cn/xsc/pc/#/选择初中相应类别录入信息,经学校审核拟录取后,到对口学校报名注册。

户籍地小学毕业生入读学位紧张的学校,除满足三对口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两条规定:一是六年一户即:招生地段内同一套住房六年中只能提供一户家庭子女就读;二是提前一年即:提前一年(2020831日前)完成落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由区教委调剂安排到周边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 参照三对口接收的户籍地学生

小学毕业生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等相关材料,登录微信公众号九龙教育,进入初中入学链接录入信息,或通过电脑端网址https://www.jlxjzs.cn/xsc/pc/#/选择初中相应类别录入信息,经学校审核拟录取后,到对口学校报名注册。

3. 不符合三对口的户籍地学生

户籍在九龙坡区但不符合三对口的小学毕业生,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等相关材料,登录微信公众号九龙教育,进入初中入学链接录入信息,或通过电脑端网址https://www.jlxjzs.cn/xsc/pc/#/选择初中相应类别录入信息,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审核信息,到接收学校报名注册。

4. 错过报名时间的学生

因户口迁入晚或其他原因导致错过报名时间的户籍地学生,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对口学校登记。如果三对口学校招生计划已满,则由学校上报区教委,区教委调剂安排周边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接收。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为确保流动人口子女公平公正入学,尽力解决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小升初入学问题,九龙坡区在做好户籍地学生招生报名工作基础上,结合学校剩余学位情况,按购房优先,积分排序,额满为止的原则,即优先满足在我区购房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再安排父(母)在我区经商、办实业或务工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剩余学位安排满额后,我区不再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1. 购房入学类

父(母)在九龙坡区购住房(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不低于51%)且居住满1年(截止20215月)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签发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等证明材料,登录微信公众号九龙教育,进入初中入学链接录入信息,或通过电脑端网址https://www.jlxjzs.cn/xsc/pc/#/选择初中相应类别录入信息

学校根据志愿循序、排序优先、额满为止的原则,对符合学校接收条件的随迁子女按照剩余学位、志愿顺序和购房时间先后进行审核接收。

2. 积分入学类

父(母)在九龙坡区经商(实业)或务工且连续居住满1年(截止20215月)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申请积分入学。

积分入学类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签发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城镇职工社保证明或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证明、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等证明材料,登录微信公众号九龙教育,进入初中入学链接录入信息,或通过电脑端网址https://www.jlxjzs.cn/xsc/pc/#/选择初中相应类别录入信息。

学校根据志愿循序、排序优先、额满为止的原则,对符合学校接收条件的随迁子女按照剩余学位、志愿顺序和积分数量进行审核接收。

积分计算办法:入学积分按照生活积分、工作或经商积分和附加分三项计算总积分。

(1)生活积分

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具备九龙坡区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以最近连续居住时间为依据,1个月计1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至20215月。

(2)工作或经商积分

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当前在九龙坡区人力社保部门缴纳的城镇职工社保的累计时间计算积分,1个月计2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至20215月。

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持有效的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按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计算积分,1个月计2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至20215月。

工作或经商只能选其中一项进行申请积分,两项不累加。

(3)附加分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九龙坡区居住并就业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的生活积分和社保或经商积分折半计算(即工作生活积分1个月0.5分、社保或经商积分1个月1分),积分不封顶。

(三)其他情况的入学安排

1. 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区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委按照国家和市区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2. 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委依据国家、市、区有关法规政策妥善解决。

(四)民转公学校招生入学

按照国家和教育部、市教委相关要求,重庆育才成功学校、重庆实验外国语学校转设为公办学校,根据其承载能力及学位情况,一校一策合理制定招生工作方案,保障解决楼盘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合法购房入学合同的业主子女入学,按教育部、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公安英模子女、烈士子女、小语种等特殊类型入学;若有剩余学位,面向九龙坡区户籍(2021610日前落户)小学应届毕业生,采取自愿报名、电脑摇号、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入学。

三、日程安排

(一)九龙坡户籍学生对口入学

611日~617日:户籍地学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618日~619日:区公安分局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资料验证。

620日~622日:户籍地学生入学申请由学校进行网上资格审核。

学生到接收学校现场审核纸质证明材料(具体时间以接收学校通知为准)。

715日前,审核通过并拟录取的学生到接收学校报到注册。

(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1. 购房入学类

623日~627日:购房入学类学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628日~629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资料验证。

630日~72日:购房类学生入学申请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学生到接收学校现场审核纸质证明材料(具体时间以接收学校通知为准)。

715日前,审核通过并拟录取的学生到接收学校报到注册,逾期未到校完成报到注册手续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 积分入学类

73日~75日:积分入学类学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76日~77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料验证。

78日~711日:积分类学生入学申请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学生到接收学校现场审核纸质证明材料(具体时间以接收学校通知为准)。

715日前,审核通过并拟录取的学生到接收学校报到注册,逾期未到校完成报到注册手续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三)民转公学校摇号入学

1.发布通告610日,民转公学校通过学校官网或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发布招生工作通告。

2.信息采集及录取。

61117日,户籍在九龙坡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若选择就读重庆育才成功学校、重庆实验外国语学校,须登录微信公众号九龙教育,或通过电脑端网址https://www.jlxjzs.cn/xsc/pc/#/,进入初中户籍地学生信息采集,点击“‘民转公学校摇号入学录入信息。重庆育才成功学校、重庆实验外国语学校只能选择其中一所报名,且对口入学与民转公学校不能兼报。

61819日,区教委会同区公安分局、区公证处审核摇号入学资格。

620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由区教委于6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纪委监委等部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等社会监督,公证处全程参与并公证。

62012:0062118:00,学生登录系统查询摇号结果。

62118:00前,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摇号录取的户籍地学生,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兜底”接收,防止学生辍学。

626日前,民转公学校完成招生工作。

202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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