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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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9317XN/2021-00014 [ 发文字号 ] 九龙坡科委〔2016〕57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九龙坡区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16-09-07 [ 发布日期 ] 2016-09-13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九龙坡科委〔201657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科技专家大院

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抓好建设管理工作


附件: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建设管理办法


201697

附件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科技专家大院

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稳步推进九龙坡区农业科技专家大院(以下简称专家大院)的建设,加强和规范专家大院管理,结合我区农业科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家大院是组织调动科技资源服务“三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推动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形式,也是基层农业科技工作的重要抓手。

第三条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委)负责专家大院的认定和管理。


第二章 专家大院的申报条件

第四条申报主体单位明确申报专家大院的单位必须是注册在九龙坡区、且有相当规模的创新型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技协会等实体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经营,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机制。申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经济条件,且承诺提供足够的匹配资金。

第五条 申报主体应具备的软硬件条件。专家大院应有能够基本满足专家工作和生活的必要硬件设施,包括专家卧室、办公室、实验室、培训室、图书室、宣传长廊、展示厅(箱)、示范基地等,必须配备计算机,开通网络和专家大院网站。应具有一定规模且范围明确的试验示范基地,具有足够显示度和明显示范带动作用。

第六条选聘一位(批)专家。建设单位应与高校、科研院所或农技推广部门签订共建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建高校、科研院所明确多名专家组成专家团队,且明确首席专家。首席专家应是在市内外同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具有推动产业发展实际工作经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并且应是拟在专家大院示范的科研成果的课题负责人(主要完成人)首席专家必须保证每年在专家大院的工作时间,承担合同约定的科技工作任务和责任。专家大院要发挥首席专家的智力资源作用,确保首席专家在专家大院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首席专家支配专项经费额度不少于40%

第七条 申报专家大院的产业必须明确突出。有切实可行的建设规划。专家大院应结合我区主导产业支柱产业或特色产业,依托专家团队制定出明确的产业发展规划,包括产业发展目标、实施内容、完成时间和推进工作的可行措施等,并对基础设施建设、科技示范工作、技术培训和信息支持等服务工作编制出客观详尽实施方案。


第三章 专家大院的申报及认定

第八条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自愿的原则,根据申报要求,编制相关材料向区科委申报。

第九条 区科委相关业务科室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单位进行初步审查。区科委根据初步审查结果,召开主任办公会,认定专家大院,并下达通知。


第四章 专家大院资金来源及使用

第十条 区科委对认定的专家大院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专家大院经费在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中列支。

第十一条 专家大院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巧立名目、挪作他用。一经发现,区科委将取消其资格,并收回未使用完的经费。


第五章 专家大院的运行与管理

第十二条 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依托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技术协会,开展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产业带动、中介服务、科技培训、自身建设,实现农民增收、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

第十三条专家大院要尽量利用平台、创业辅导、宣传推介等多种手段,为中小型农业企业、农村能人等提供农业创意规划、农业创新创业指导等,起到良好的科研创新示范作用。

第十四条 专家大院于每年11月底前,将运行情况书面总结报送区科委相关业务科室。

第十五条 对运行情况好的专家大院,区科委将继续在科技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对运行情况不好的专家大院,要求限期整改,若整改仍不合格,取消其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区科委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管理办法》(九龙坡科委文〔201036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              20169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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