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第三批九龙坡区企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九龙坡科技发〔2022〕14号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第三批九龙坡区企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相关单位:
为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应用示范,打造创新资源集聚、组织运行开放、治理结构多元的综合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提升全区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进步水平,现将九龙坡区第三批企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6月30日前。
(一)九龙坡区行政区域内(不含重庆高新区直管园)注册的企业、技术机构、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的分支机构等。
(二)基本建立了区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的组织和运行体系,具有行业公认的技术研发优势、领军人才和团队。有明确的研发项目和实施计划,有健全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激励机制,能够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经费、仪器设备支持。
(三)配备专职管理和研发人员,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技术创新中心总人数比例不得低于50%,直接从事技术开发的人员中有硕士研究生或具备高级职称以上的研发人员。
(四)上一年度报统研发经费投入占比不低于3%,拥有核心专利并形成产品1项以上。
(五)具有相对固定的研究开发场所,固定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研发设备原值总价不低于1000万元。
(六)多个单位联合建设区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的必须有联合建设协议书、明确牵头组建单位,以及各单位在区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其中,牵头组建单位自身的科研条件、研发人员、科研项目、科技成果必须占60%以上。
(一)《九龙坡区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
(六)牵头组建单位申请前在国家部委(公司)、地方各部门立项开发的项目和产品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镇街、园区积极组织辖区企业申报并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盖章,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简装,不用塑料封面)一式三份,报送至区科技局科技企业科(九龙坡区西城镜园5幢3楼302室)。
(二)《申报书》、《可研报告》等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cqjlpkjj@163.com。
附件:九龙坡区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27日
(联系人:章曦予 朱睿,联系电话:68782655)
附件:
九龙坡区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
中心名称:
牵头单位:(盖章)
共建单位:(盖章)
中心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学技术局 制
填表说明
1.凡申报九龙坡区企业技术创新中心须填写此申报书。
2.申报单位须同时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联合组建的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必须提交《联合组建协议书》。
4.申报单位应根据要求认真填写并打印出完整申报书,每份需加盖鲜章;申报单位及申报中心名称必须填写全称。
5.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一律按A4大小提供(原件除外),按顺序装订成册;其附件是复印件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全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连同电子数据文件报送九龙坡区科技局。
6.所有申报材料恕不退还,请备份。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牵头单位 | |||||||||||||
共建单位 | |||||||||||||
单位地址 | 邮编 | ||||||||||||
单位性质 | |||||||||||||
工商注册登记类型 | |||||||||||||
注册资本 | 成立时间 | ||||||||||||
单位代表 | |||||||||||||
姓名 | 联系电话 | 手机 | 传真 | ||||||||||
牵头单位职工总数 | 其中:本科学历以上人员 | 专职研究开发人员 | |||||||||||
上年度销售收入 | 上年度支出 | ||||||||||||
其中: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的销售收入 | 其中:研究开发经费支出 | ||||||||||||
上年末资产总额 | 上年度利税总额 | ||||||||||||
牵头单位简要介绍 | |||||||||||||
二、中心基本情况
中心名称 | |||||||||||||||
中心负责人 | |||||||||||||||
姓名 | 联系电话 | 手机 | 邮箱 | ||||||||||||
主 要 服务行业 | |||||||||||||||
所 属 技术领域 | |||||||||||||||
研究领域所 属 主要学科 |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 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 三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 ||||||||||||
代码: 名称: | 代码: 名称: | 代码: 名称: | |||||||||||||
中心人员 | 职工总数 | 技术研究人员总数 | |||||||||||||
其中 | 博士以上 | 其中 | 高级职称 | ||||||||||||
硕士学位 | 中级职称 | ||||||||||||||
学士学位 | 初级职称 | ||||||||||||||
大专学历 | 管理人员数 | ||||||||||||||
中心面积(平方米) | 设备总值(万元) | 十万元以上设备台(件)数 | |||||||||||||
起止时间 | 总投资 | 申请资助 | |||||||||||||
组建模式及主要合作单位 | |||||||||||||||
主要建设 内容 (限300字) | |||||||||||||||
预期成果形式或达到的目标 (限100字) | |||||||||||||||
三、现有基础条件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预期目标
五、建设进度和阶段目标
(阶段目标包括承担各类研发项目,预期研发成果水平及效益,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设备配置与场地建设,工程中心组织结构,运行管理与开放服务,中心效益,自我发展能力等具体指标。)
年 度 | 建设内容 | 阶段目标 |
六、主要人员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职称/职务 | 工作单位 | 电 话 |
七、经费预算(单位:万元)
经费来源预算 | 经费支出预算 | ||||
科目 | 预算数 | 科目 | 预算数 | 其中:区科技计划拨款部分 | |
1.区科技计划拨款 | 1.设备费 | ||||
2.国家部委拨款 | 2.材料费 | ||||
3.行业主管部门拨款 | 3.测试化验加工费 | ||||
4.地方拨款 | 4.燃料动力费 | ||||
5.单位自筹 | 5.差旅费 | ||||
6.其他资金 | 6.会议费 | ||||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 |||||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
9.劳务费 | |||||
10.专家咨询费 | |||||
11.管理费 | |||||
来源合计 | 支出合计 | ||||
区科技计划 预算拨款 | 年度 | 2021年 | 2022年 | 合计 | |
经费 | |||||
八、拟新增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数量 | 主要用途 | 添置方式 | 经费概算 |
*添置方式分为:国外引进、国内购置、自行研制。
九、承诺与审查意见
1、牵头组建单位承诺 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如列入区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计划,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按约定落实匹配经费及其它配套条件。 (2)严格遵守重庆市九龙坡区科技局有关资助项目管理、财务等各项规定。 (3)督促平台建设单位和本单位项目管理部门按重庆市九龙坡区科技局的规定及时报送有关报表和材料并按期结题。 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单位负责人(签章) 单位(签章)年月日 | ||
2、共建单位意见 | ||
共建单位1(签章)年月日 | 共建单位2(签章)年月日 | 共建单位3(签章)年月日 |
3、镇街、园区初审意见 | ||
4、区科技局审查意见 (签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