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九龙坡区科技计划项目诚信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3年12月26日,区科技局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科技计划项目诚信管理办法》(九龙坡科技发〔2023〕5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科研诚信建设,加强作风学风建设,营造以信任为前提、以诚信为底线的科技创新环境,规范科技计划项目责任主体的诚信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国科发监〔2020〕203号),《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国科发监〔2019〕323号),《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重庆市科技局《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诚信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21〕101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科技计划项目诚信管理(以下简称“诚信管理”),是指对参与需求征集、指南编制、推荐申报、立项评审、过程执行、结题验收、监督检查、绩效评价以及成果转化等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进行诚信承诺、信用记录、分类定级,并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管理行为。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7章29条。
第一章 总则(第一至二条)。明确《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主要依据以及制定原则,着力培育诚信意识,营造诚信氛围。
第二章 适用范围和责任主体(第三至五条)。科技计划项目诚信管理是对参与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进行管理。
第三章 诚信承诺与审核(第六至十条)。重点是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各责任主体在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中需签订诚信承诺书;实行科研诚信审核制,对责任主体进行事前诚信审核。
第四章 科研失信行为和信用记录(第十一至十四条)。重点是明确了5类违反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或任务书约定的行为为一般失信行为,8类违反科研道德和学术伦理等科研不端、违纪或违法,且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为严重失信行为。
第五章 信用激励与惩戒(第十五至二十三条)。重点是对信用评价“白、黄、黑”三张名单的责任主体在参与区级科技奖励评定、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高新技术企业初审推荐等科技活动时给予相应的激励与惩戒。
第六章 保障与监督(第二十四至二十七条)。重点是明确了区科技局作为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的监管方式,各相关法人单位应积极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八至二十九条)。重点是责任主体失信行为的举报以及科研诚信案件的调查处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核心政策问答
问1:什么是科技计划项目?
答1:是指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学技术局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要,利用区级财政科技发展资金资助并以科研项目形式组织实施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
问2:科技计划项目诚信管理的对象是哪些?
答2:是指参与需求征集、指南编制、推荐申报、立项评审、过程执行、结题验收、监督检查、绩效评价以及成果转化等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
问3:科技计划项目诚信管理的措施主要有哪些?
答3:诚信承诺、信用记录、分类定级、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问4:信用评价的白、黄、黑三张名单,具体有什么区别?
答4:出现1次一般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录入黄名单;出现2次及以上一般失信行为的或出现严重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录入黑名单;未出现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属白名单。
问5:同一失信行为涉及多个责任主体的,怎么处理?
答5:主要责任主体从重处理,次要责任主体可视情节从轻处理;对确有实据证明无过错的,免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