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九龙坡区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集聚优质科技创新资源,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健康发展,推进我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培育工作,根据《重庆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渝科局发〔2020〕137号)、重庆市科技局《关于加快区县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通知》(渝科局发〔2025〕27号),现就2025年九龙坡区区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新型研发机构是指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研发服务和成果转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可以是在九龙坡区依法注册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我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投资主体明确,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与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二)拥有一支人员结构合理的专业人才队伍。在职研发人员不低于10人且占机构总人数的50%以上。
(三)拥有开展研发、试验、服务等所必需的条件和设施。科研用房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500平方米,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一般不低于100万元。
(四)能够持续运营,具有稳定的研究开发经费来源。上一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五)具有重大科研成果和市场服务能力。其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上一年度市场化收入不低于200万元。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
(一)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 九龙坡区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
2. 诚信承诺书;
3. 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
4. 申报单位的最新章程与管理制度;
5. 单价十万元以上的用于科研的主要仪器设备清单及对应的发票(票据)复印件;
6. 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二)申报时间
2025年9月28日—10月31日,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报送至区科技局1604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1140159193@qq.com。
附件:1.九龙坡区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
2.诚信承诺书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28日
(联系人:肖李鹏程,联系电话:6878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