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重庆市九龙坡区2025年成果转化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应用,构建“产学研用金服”融合发展的创新生态,根据《重庆市九龙坡区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支持对象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是在九龙坡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或驻区,不含重庆高新区直管园)的企事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具备开展成果转化活动的技术基础与条件。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科研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应具有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研究条件和匹配经费的能力,运行管理规范。鼓励与区内外单位联合申报,牵头单位应是项目任务主要完成单位(在九龙坡辖区的企事业单位),推动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在九龙坡区落地转化。
(三)项目主研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完成项目的能力,无逾期未结题的科技项目,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5年9月24日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两院院士除外)将在项目实施期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应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五)项目申报指标须做到量化、可考核。项目获批立项签订任务书时,不得降低考核指标,须与申报书保持一致。以论文发表作为主要研发目标的项目不属于申报范围。
(六)已申请了2025年区级科技攻关类项目、社会民生类科研项目,均不在此次范围内。
三、项目类别与资助标准
成果转化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具体标准如下:
(一)重大项目:资助标准根据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明确,项目承担单位配套投入经费总额与区财政资金比例不低于3:1。重大项目立项数量不高于重大项目申报数量的50%,具体数量依据当年财政资金情况确定。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资助方式为“事前资助”。
(二)重点项目:一般不超过3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配套投入经费总额与区财政资金比例不低于2:1。重点项目立项数量不高于重点项目申报数量的50%,具体数量依据当年财政资金情况确定。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资助方式为“事前资助”。
(三)一般项目:资助标准一般不超过15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配套投入经费总额与区财政资金比例不低于1:1。一般项目立项数量不高于一般项目申报数量的50%,具体数量依据当年财政资金情况确定。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资助方式为“事前资助”。
四、支持方向
聚焦“数智科技、新材料、生命健康、绿色低碳”四大科创高地,围绕“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航天航空、轻合金材料、高端装备材料、创新药物、精准医疗、智慧农业、新能源与新型储能、绿色制造”11个重要领域,开展概念验证、小试、中试、技术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服务、创业孵化、科技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入等科技活动,最终助推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科技成果。
五、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申请和主持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和参与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二)项目未获得过财政经费资助,不存在一题多报或重复申请情形。
(三)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无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所致的限制申报情况。
(四)项目申请人和依托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五)有多个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参与单位应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
六、申报材料
提交《2025年重庆市九龙坡区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提交纸质件,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装订成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科研诚信承诺书(由项目负责人及申报单位共同签署)、科研项目合作协议、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书各加盖鲜章一份。
七、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整理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完整,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科技局成果转化科(九龙坡区五洲世纪中心16楼1604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箱:386959672@qq.com。区科技局将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进入评审流程。
八、申报时限
2025年10月23日—11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九、咨询电话
区科技局成果转化科 唐婧 肖李鹏程 023-68783322
附件:1.2025年重庆市九龙坡区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
2.科研诚信承诺书
3.科研项目合作协议
4.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书
5.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九龙坡科技发〔2025〕13号)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