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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专栏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2024年版)
  • 办公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郊路581-2

    联系电话:023-68435103

    投诉举报:023-68435103

    政府网站:http://cqjlp.gov.cn/bmjz/qzfbm_97119/qmzj_97717/

  •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责。

    (五)负责社会福利、养老、儿童收养、流浪救助和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

    (六)承办本辖区的行政区划工作。负责全区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变更的审核报批。组织本辖区的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工作,承办辖区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主管辖区地名工作,实施地名管理法规。

    (七)主管全区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八)负责推行全区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一)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二)发展全区慈善事业,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九龙坡区行政区划图。

    3.区民政局有关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等职责划入市委社会工作部后,协助做好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工作职责。

  •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组织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文秘、信息、目标管理、综合统计、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来信来访、档案管理以及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处理和督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统战、群团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负责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和发展工作;负责区民政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筹本单位行政审批工作。

    (三)社会事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负责管理全区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全区道路、街巷、村、镇、大型建筑物等的命名和更名;协助开展区划调整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堪界的管理;负责全区地名档案及勘界档案资料的整理保管工作;负责全区的福利彩票工作;负责全区慈善事业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负责指导和监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协助做好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相关工作。

    (四)儿童福利科。负责儿童福利以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五)社会救助科。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工作;协调推进疫情防控、自然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中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指导成年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管理服务工作;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协调推进残疾人福利工作

    (六)老龄工作科。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指导养老服务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拟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和特殊困难老人关爱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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