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93137E/2021-00288 | [ 发文字号 ] | 九龙坡民政〔2021〕297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扶贫、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民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10 | [ 发布日期 ] | 2021-09-13 |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九龙坡民政〔2021〕297号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关于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渝安委〔2021〕16号)、《重庆市九龙坡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区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九龙坡安委〔202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排部署——“两重两新、四个必须”抓发动
机关各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每季度要对安全工作作出安排部署,重要时段、重要节点或出现对安全工作有较大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时,要临机作出安排部署,做到“四个必须”:一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开展风险研判,细化管控措施,制定工作方案。二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管控措施培训。三是科室(中心)必须指导30人以下小微企业制定风险明白卡,明确风险危害和防范对策。四是机关各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必须将“两重两新”安排部署情况纳入安全监管和督查检查内容。
二、宣传造势——常态运用“三个工具”造氛围
坚持营造安全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一是养老服务机构、殡葬单位、救助管理站、老年大学、婚姻登记处等基层单位要常态化保持3条(幅)以上的标语、海报、专栏或视频,经常性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二是全局积极主动开展安全宣传造势充分利用,每年至少召开或参与2次宣传发布。三是局要在主流媒体(网站、手机报、微信等)发布安全新闻或工作动态。
三、责任到人——“实名监管、担子在肩”传压力
按照突出关键、重点覆盖的要求,规范强化行业领域重点管控企业(管护单位)安全责任挂牌公示。一是规范“三个责任人”。根据风险和规模大小,按照分级监管原则明确行政负责人、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企业单位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主要出资人。对消防、特种设备等风险较大的企业,除明确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外,必须明确专项监管部门负责人,实行“多牌合一”,统一上墙公示。二是规范“三个层级负责人”。存在重大风险、重大隐患的企业要明确管理层、部门技术层、班组操作层“三个层级负责人”。没有重大风险隐患的单位,要参照重大风险隐患管控要求,落实较大或重点风险隐患“三个层级负责人”。对其他有一定风险的重点场所、设备设施、工艺环节,必须明确岗位责任人。三是严格按照市、区考核奖惩。制定出台“三个责任人”履职标准和考核办法,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对履职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尽职尽责——三个层面“日周月”促落实
落实好“日周月”,重点在隐患排查部门“日周月”检查执法、局机关“日周月”督导落实。一是明确履职标准。机构层面,制定完善隐患排查清单,严格执行“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部门层面,监管人员检查工作日必须开展执法,分管负责人每周必须调度推动执法,主要负责人必须每月开展执法工作检查;局机关,要坚持每日了解掌握、每周协调调度、每月检查督查,督导各行业领域工作落实。二是务实尽职履责。要从人员、设备(物品)、消防、食品、管理等方面,务实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隐患排查,做到重大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科室(中心)层面,要集中力量、走出机关、深入一线,严格开展“三部曲”闭环执法;局机关层面,要针对责任制落实、重大隐患整改、部门监管执法、安全基础保障等重点方面,开展经常性检查督导和绩效考核。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各类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督查检查,必须核查“日周月”开展情况。
五、督查警示——“四个抓手、追责问责”见实效
一是明查暗访。区民政局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各科室(中心)每月开展安全督导,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协调检查、严格执法。二是警示曝光。对明查暗访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在局安全例会及媒体上曝光。对事故多发频发、发生较大事故或重大险情、责任落实不力的,予以督办、通报批评或警示约谈。三是末位发言。对专项整治排名连续末位、事故反弹严重并居全局前列、督办问题查处或整改不力、责任落实问题突出、过程考核排名靠后的,在全局会议上由上级部门“一岗双责”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作末位发言。四是累进追责。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依法查处或整改不到位等严重不履职的,严肃追责问责。对事故多发频发、拒不查处或整改督办问题、拒不执行行政指令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累进追责。
六、严格执法——“四个要求、从严从重”强作风
一是开展执法处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必须做到执法“清零”,必须持续提升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和执法处罚强度。二是严格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做到“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调查属地主管单位监管责任时,必须调查相关负责人履职情况。对未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必须作出书面说明并留存调查原始材料。三是实施累犯从重。对同类违法行为反复发生的企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依法实施从重处罚;对受到处罚拒不整改的,依法按日实施连续处罚。四是开展执法核查。区民政局要定期抽查核查下属机构、部门日常监管执法情况。
七、群众举报——“全面发动、全员参与”广监督
一是制定办法。建立完善全局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办法,规范举报机制,明确奖励标准,落实奖励资金,强化全流程闭环运行。二是广泛发动。在机关内部、养老服务机构、殡葬单位、救助管理站、老年大学、婚姻登记中心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举报方式、举报内容、奖励办法,发动群众广泛举报、积极举报。三是兑现落实。举报奖励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接到举报后,及时核查举报事项,及时兑现奖励,严格保密措施,确保群众放心举报。
八、诚信管理——“三个挂钩、激励约束”建导向
一是完善制度。出台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建立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不良信用记录制度,与市、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在企业及其有关负责人评先评优、知名度美誉度评价、资格资质管理、金融保险服务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二是行业推动。要建立完善诚信管理制度,与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有效衔接,构建“三个挂钩”(与经济效益挂钩、与行政许可挂钩、与企业信誉挂钩)激励约束机制。三是加强监督。区民政局每年开展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监督考评,推动诚信管理机制在安全生产领域得到良好实施。
九、节点值守——“五在责任、应急响应”严防控
一是“五在”责任保节点。在重大节假日、高温汛期、大雾冰雪或暴雨天气、企业开复工等重要节点和重要时段,各科室监管干部、企业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做到局长在片区、值班人员在岗位、老板在企业。二是严格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值守、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发生事故灾害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并开展先期处置。三是强化应急响应。要做到精准预警、及时响应,干部要身先士卒、靠前指挥,队伍要靠前布防,装备要超前配置,避险要及时果断,救援要有力有效。
十、专家服务——“落实三建、优化服务”治难题
一是建库。争取聘请安全技术专家建立完善安全技术管理专家库。建立安全技术专业团队。通过与企业联合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小微企业聘请专家提供服务。二是建机制。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定期开展“进企业、到车间、查隐患、促整改”专家服务。建立重点时段保障机制,在重要节点和特殊敏感时期,必须组织专家深入一线开展重点检查;举办各类竞赛、展会等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必须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检测评价。三是建办法。明确专家服务内容、工作方法,建立问题处理流程和专家考评方法。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
2021年9月10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印发
九龙坡民政〔2021〕297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