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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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93137E/2022-00049 [ 发文字号 ] 九龙坡民政〔2022〕11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九龙坡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19 [ 发布日期 ] 2022-01-20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民政局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渝民〔202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

2022年1月19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人民意识”“问责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履行好市民政局在全市民政领域安全生产中行业监管责任,提升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关于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渝安委(﹝2021﹞16号)要求,结合民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大力推进全市民政领域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固化长期以来在抓安全生产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十条措施”为主线,在坚持和发展“日排查日报告日整治日清零”和“日周月季年”等现有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基础上,建立健全有奖举报、信用惩戒、追责问责等事前、事中、事后配套制度,全面提升全市民政领域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标准化水平,不断夯实安全发展基础,实现“零事故”“零伤亡”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安排部署

1.机关各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每季度要对安全工作作出安排部署,重要时段、重要节点或出现对安全工作有较大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时,要临机作出安排部署。

2.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开展风险研判,细化管控措施,制定工作方案。

3.科室(中心)必须指导30人以下小微企业制定风险明白卡,明确风险危害和防范对策。

4.是机关各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必须将“两重两新”安排部署情况纳入安全监管和督查检查内容。

(二)宣传造势

5.坚持营造安全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6.养老服务机构、殡葬单位、救助管理站、老年大学、婚姻登记处等基层单位要常态化保持3条(幅)以上的标语、海报、专栏或视频,经常性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7.全局积极主动开展安全宣传造势充分利用,每年至少召开或参与2次宣传发布,局机关要在主流媒体(网站、手机报、微信等)发布安全新闻或工作动态。

(三)责任到人

8.按照突出关键、重点覆盖的要求,规范强化行业领域重点管控企业(管护单位)安全责任挂牌公示。

9.养老服务机构、殡葬服务单位要编制“两单两卡”。按照全面查、建清单、抓重点、再简化的步骤,采用编口诀、三字经、顺口溜等方式科学编制各一线岗位“两单两卡”,即:岗位职责清单、岗位风险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

10.开展全员安全责任培训。每年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组织所辖民政服务机构对安全生产法、“两单两卡”相关内容进行专题培训。

11.规范“三个层级负责人”。存在重大风险、重大隐患的企业要明确管理层、部门技术层、班组操作层“三个层级负责人”。没有重大风险隐患的单位,要参照重大风险隐患管控要求,落实较大或重点风险隐患“三个层级负责人”。

12.制定出台“三个责任人”履职标准和考核办法,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对履职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尽职尽责

13.落实好“日周月”,重点在隐患排查部门“日周月”检查执法、局机关“日周月”督导落实。一是明确履职标准。机构层面,制定完善隐患排查清单,严格执行“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部门层面,监管人员检查工作日必须开展执法,分管负责人每周必须调度推动执法,主要负责人必须每月开展执法工作检查;局机关,要坚持每日了解掌握、每周协调调度、每月检查督查,督导各行业领域工作落实。

14.务实尽职履责。要从人员、设备(物品)、消防、食品、管理等方面,务实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隐患排查,做到重大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科室(中心)层面,要集中力量、走出机关、深入一线,严格开展“三部曲”闭环执法;局机关层面,要针对责任制落实、重大隐患整改、部门监管执法、安全基础保障等重点方面,开展经常性检查督导和绩效考核。

15.强化监督检查。各类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督查检查,必须核查“日周月”开展情况。

(五)督查警示

16.每年年初要制定督查检查计划,并按计划每月开展安全督导,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协调检查、严格执法。

17.对明查暗访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在局安全例会及媒体上曝光。

18.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依法查处或整改不到位等严重不履职的,严肃追责问责,并纳入年度考核。

(六)严格执法

19.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必须做到执法“清零”,必须持续提升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和执法处罚强度。

20.对同类违法行为反复发生的民政服务机构,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依法实施从重处罚;对受到处罚拒不整改的,依法按日实施连续处罚。

(七)群众举报

21.建立完善全局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办法,规范举报机制,明确奖励标准,落实奖励资金,强化全流程闭环运行。

(八)诚信管理

22.区民政局建立完善诚信管理制度,落实“黑名单”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系,实施联合惩戒。

(九)节点值守

23.在重大节假日、高温汛期、大雾冰雪或暴雨天气等重要节点和重要时段,各科室监管干部、企业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做到局长在片区、值班人员在岗位、老板在企业。严格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值守、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发生事故灾害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并开展先期处置。

(十)专家服务

24.聘请安全技术专家建立完善安全技术管理专家库。建立安全技术专业团队。通过与企业联合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小微企业聘请专家提供服务。

25.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定期开展“进企业、到车间、查隐患、促整改”专家服务。建立重点时段保障机制,在重要节点和特殊敏感时期,必须组织专家深入一线开展重点检查;举办各类竞赛、展会等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必须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检测评价。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机关各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确保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有序开展。要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支持,积极协调属地应急部门、消防救援单位的帮助和支持,细化政策措施,加大执行落实力度。各科室(中心)要主动靠前指导,将业务工作与安全工作捆在一起抓,确保各自分管领域安全发展。要切实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主管主责”“一岗双责”,坚决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进一步提升机构安全系数。

(二)统筹推进试点。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应结合各科室(中心)实际,涉及的具体内容,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要因地制宜开展探索,可区分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婚姻登记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福彩投注站点等不同类型的民政服务机构,每类型机构各选取1至2家单位进行试点,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充分积累实践经验,争取在两年内实现全覆盖。

(三)营造良好氛围。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方式,广泛宣传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相关政策、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突出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各机构不当局外人,积极参与、抓紧落实,形成系统高效的运行机制。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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