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2024-00006 | [ 发文字号 ] | ﹝2023﹞—131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民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05 | [ 发布日期 ] | 2023-09-05 |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国庆中秋慰问城乡困难群众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九龙坡区城乡困难群众节日送温暖长效机制的通知》(九龙坡委办发〔2011〕15号)“关于城乡困难群众节日送温暖”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国庆中秋关怀慰问城乡困难群众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慰问时间
2023年10月1日之前
二、慰问对象
孤儿、事实无人抚儿童、特困人员、襄渝铁路伤残民工、精减退职人员、低保户等民政对象。
三、慰问标准及发放方式
以上民政慰问对象每人50元,通过“重庆市惠民惠农一卡通”的方式发放。涉及双重身份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其慰问金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慰问金渠道给予保障;以上民政慰问对象不得重复发放慰问金;送市各福利机构的慰问对象由区民政统一慰问,镇街不再纳入慰问对象统计范围,但可自行安排慰问。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镇街高度重视,精准核实2023年9、10月份符合条件的慰问对象,并于10月1日前将慰问金及时、准确地发放到民政困难群众手中。
(二)请各镇街务必于9月25日前将慰问城乡困难群众情况统计表(附件1)电子档传送至区民政局对口业务科室(低保中心、儿童福利科和社会救助科),可通过QQ群传报;11月1日前将慰问城乡困难群众发放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档和纸质件交区民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存档。
附件:1.2023年国庆中秋慰问城乡困难群众情况统计表
2.2023年国庆中秋慰问城乡困难群众发放情况汇总表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
2023年9月5日
(联系人:杜睿、曾雪连;联系电话:6843517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3年国庆中秋慰问城乡困难群众
情况统计表
镇街: 年 月 日
人员类别 |
人数 |
慰问标准 |
发放小计 |
备注 |
孤儿 |
|
|
|
|
事实无人抚 养儿童 |
|
|
|
|
特困人员 |
|
|
|
|
襄渝铁路 伤残民工 |
|
|
|
|
精减退职 人员 |
|
|
|
|
低保户 |
|
|
|
|
合计 |
|
|
|
|
填报人: 审核人:
注:孤儿由区民政局儿童福利科统一发放,镇街只填报人数。
附件2
2023年国庆中秋慰问城乡困难群众
发放情况汇总表
镇街: 年 月 日
人员类别 |
人数 |
慰问标准 |
实发小计 |
备注 |
事实无人抚 养儿童 |
|
|
|
|
特困人员 |
|
|
|
|
襄渝铁路 伤残民工 |
|
|
|
|
精减退职 人员 |
|
|
|
|
低保户 |
|
|
|
|
合计 |
|
|
|
|
填报人: 审核人:
注:孤儿由区民政局儿童福利科统计。
九龙坡民政﹝2023﹞131号: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慰问城乡困难群众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