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93137E/2024-00148 | [ 发文字号 ] | 九龙坡民政〔2024〕157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民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07 | [ 发布日期 ] | 2024-08-16 |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区级各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按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2〕111号)和《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九龙坡民政〔2018〕29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开展2024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及内容
(一)评估范围包括:在九龙坡区民政局进行法人登记的区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评估内容:社会团体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组织建设、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和党建工作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及社会效益、社会评价和党建工作等。
(三)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4A级、3A级、2A级、1A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
二、评估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申请参加2024年社会组织评估:
1.在2022年7月1日前在区民政局登记成立,未曾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全区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
2.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全区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
3.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的全区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可提前申请评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2022或2023年度检查的;
2.2022或2023年度检查不合格的;
3.2022或2023年度检查基本合格的;
4.2022或2023年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5.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6.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其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将取消其评估资格,已经完成实地考察和初评的,同时取消初评成绩。
三、评估时间
1.8月7日至8月20日,自愿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填写《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报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九龙坡区二郎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13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通知其提交申报材料。
2.8月至9月,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指标,进行自评并准备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正副本各一份),报送区民政局。
3.10月,评估专家组或第三方社会机构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作出初评结论。
4.11月,评估委员会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民政局发文确认。
四、评估依据和标准
评估工作将严格按照《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九龙坡民政〔2018〕29号)和《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区性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3年版)的通知》(九龙坡民政〔2023〕255号)实施,请各业务主管单位督促所主管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评估工作。
五、评估等级的运用
(一)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规定,获得3A级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具有接受政府职能转移、政府购买服务、资助、奖励和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优先资格。
(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规定,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3A级以上(含3A级)为社会组织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必要条件之一。
(三)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4A级的免除第一年度检查;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5A级的免除第一、第二年度检查。
附件:九龙坡区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
2024年8月7日
(联系人:蒋培培,联系电话:18580387716,电子邮箱:113013694@qq.com)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九龙坡区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2024年)
社会组织名称:
业务主管单位:
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申报日期:
九龙坡区民政局制
填 报 说 明
一、按评估申报表所列项目认真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无误;
二、评估申报表填写内容应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三、栏内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评估申报表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五、需要报送的材料应用A4纸装订后,与评估申报表一同报送。
— 1 —
关于参加社会组织评估的申请书
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
根据《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规定,本会自愿申请参加2024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2024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各项要求、规则和纪律;
二、认真完成本单位的自评,并积极配合评估专家组对本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三、本单位填报的基本信息和提供的评估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无误。
特此承诺。
申报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24年 月 日
基 本 情 况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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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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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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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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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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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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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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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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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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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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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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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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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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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2年是否有未参加年检记录 |
□是 □否 | |||||
原 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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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2023年度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 ||||||
2022年度或2023年度是否被登记管理机关处罚过 |
□是 □否 | |||||
原 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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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会计师 事务所名称 |
2022年度: 2023年度: | |||||
本单位根据《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规定,自愿参加此次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组织评估。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组织评估的各项要求、规则和纪律; 二、认真完成本单位的自评,并积极配合评估机构的实地考察工作; 三、填报的本单位基本情况、提供的评估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无误。 特此承诺!
社会组织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