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93137E/2024-00056 | [ 发文字号 ] | 九龙坡民政〔2024〕28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民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6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9 |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关于同意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稻草援助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的批复
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稻草援助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注销登记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稻草援助中心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规定,同意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稻草援助中心注销登记,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001076689313587)及所有印章同时废止。
此复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
2024年2月26日
九龙坡民政〔2024〕28号关于同意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稻草援助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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