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93137E/2024-00075 | [ 发文字号 ] | 九龙坡民政〔2024〕47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民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7 | [ 发布日期 ] | 2024-03-29 |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关于同意重庆市九龙坡区基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变更登记的批复
重庆市九龙坡区基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们报来关于变更重庆市九龙坡区基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名称和业务范围的申请收悉。经审核,变更均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同意重庆市九龙坡区基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变更登记,名称由“重庆市九龙坡区基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变更为“重庆市九龙坡区基石公益慈善服务中心”;业务范围由“(一)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主要为社区弱势群体如老年人、青少年儿童、妇女、残疾人等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二)承接政府、企事业单位有关委托购买服务”变更为“(一)帮扶救助困境群体,为有服务需求的人群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二)开展环境保护、科学发展、教育、体育、文化卫生等专业服务,承接政府、企事业单位等有关委托购买服务;(三)提供社会组织和公益项目的评估、咨询、培训交流,开展公益慈善交流、公益人才培养及专业培训;(四)参与应急救援救灾服务,助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五)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培养专业化志愿者,认证志愿服务时长;(六)参与乡村振兴事务,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此复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
2024年3月27日
九龙坡民政〔2024〕47号关于同意重庆市九龙坡区基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变更登记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