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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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离世关怀”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日期:2011-11-2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关于印发〈“关注民生·关怀一生”十大民生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九龙坡委发〔2011〕23号)精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共同制定了《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离世关怀”服务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一一年十一月十七


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

“离世关怀”服务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届十四次全委会精神,根据区委《“关注民主·关怀一生”十大民生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九龙坡委发〔2011〕23号)文,特制定九龙坡区老年人“离世关怀”服务实施细则如下:

一、“离世关怀”服务对象及标准

对户籍地和居住地均在九龙坡区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离世(违法犯罪原因除外)后,由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前往吊唁致哀,并送“离世慰问金”200元。

二、“离世关怀”服务办法

符合规定条件的老人去世后,该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在离世老人治丧期内,上门做好“离世关怀”服务并发放“离世慰问金”。

三、审核程序和要求

村(社区)居委会在开展“离世关怀”服务后,应填报、收集以下材料上报镇(街)及区民政部门:

(一)填写《重庆市九龙坡区“离世关怀”服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三份(报镇(街道)民政部门、区民政局各一份,村(社区)留存一份);

(二)离世老人身份证、火化证复印件各一份;

(三)丧属或丧事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符合规定条件的老人在市外死亡火化,丧属或丧事承办人可在办理丧事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离世老人身份证、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向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申领“离世慰问金”。

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去世后,“离世慰问金”可由其丧事承办人代领,用于治丧等事宜。

四、资金渠道

“离世慰问金”纳入区财政预算。为确保资料审核和经费结算及时、准确,各镇(街道)按季将已开展“离世关怀”服务的有关证明材料、《登记表》及结算清册报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审核,并由区民政局拨付上季度离世慰问资金至各镇(街道)

各镇(街道)于每年11月底前,汇总上年12月1日至当年11月末“离世慰问金”已发放数额并编制下一年度“离世慰问金”预算报送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审核。

“离世慰问金”先期经费由各镇(街道)垫支。

五、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1.《重庆市九龙坡区“离世关怀”服务登记表》

2.《重庆市九龙坡区“离世慰问金”发放登记汇总表》

3.《重庆市九龙坡区“离世慰问金”发放统计表》

附件1:

重庆市九龙坡区“离世关怀”服务登记表


死者情况

姓  名


性别


年 龄


户  籍

所在地


身份证号  码


死  亡

时  间


死  亡

地  点


丧属或丧事承办人情况

姓  名


与死者关  系


身份证号  码


联  系

电  话


居住地村(社区)发放离世慰问金情况

离世慰问金              元已发。

丧属或丧事承办人签名:

村(社区)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镇(街)民政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二份,村(居)、镇(街道)各存一份备查。


附件2:

重庆市九龙坡区“离世慰问金”发放登记汇总表(季)

(20    年度)   月——   月

镇(街道):(盖章)

离世老人情况

丧属及丧事承办人情况

离世慰问金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所在村(社区)

死亡时间

死亡地点

姓 名

与死者关系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金额(元)

备注



























































































































































“离世慰问金”发放合计


本表由各镇(街道)填报,一式三份(镇街、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存一份)。  制表:             电话:             填报时间:


附件3:

重庆市九龙坡区“离世慰问金”发放统计表(季、年)

(20    年度)     月­——     月

序号

镇(街道)

死亡人数(人)

发放金额(元)

备注

1

杨家坪街道




2

谢家湾街道




3

黄桷坪街道




4

石坪桥街道




5

中梁山华岩镇




6

石桥铺街道




7

渝州路街道




8

九龙镇




9

白市驿镇




10

含谷镇




11

走马镇




12

金凤镇




13

巴福镇




14

陶家镇




15

石板镇




16

西彭镇




17

铜罐驿镇




合计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本表由各镇(街道)每季(年)填报,一式二份(报区民政局)。 制表:             年   月   日

九龙坡民政〔2011〕283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离世关怀”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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