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离世关怀”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关于印发〈“关注民生·关怀一生”十大民生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九龙坡委发〔2011〕23号)精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共同制定了《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离世关怀”服务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
“离世关怀”服务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届十四次全委会精神,根据区委《“关注民主·关怀一生”十大民生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九龙坡委发〔2011〕23号)文,特制定九龙坡区老年人“离世关怀”服务实施细则如下:
一、“离世关怀”服务对象及标准
对户籍地和居住地均在九龙坡区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离世(违法犯罪原因除外)后,由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前往吊唁致哀,并送“离世慰问金”200元。
二、“离世关怀”服务办法
符合规定条件的老人去世后,该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在离世老人治丧期内,上门做好“离世关怀”服务并发放“离世慰问金”。
三、审核程序和要求
村(社区)居委会在开展“离世关怀”服务后,应填报、收集以下材料上报镇(街)及区民政部门:
(一)填写《重庆市九龙坡区“离世关怀”服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三份(报镇(街道)民政部门、区民政局各一份,村(社区)留存一份);
(二)离世老人身份证、火化证复印件各一份;
(三)丧属或丧事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符合规定条件的老人在市外死亡火化,丧属或丧事承办人可在办理丧事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离世老人身份证、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向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申领“离世慰问金”。
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去世后,“离世慰问金”可由其丧事承办人代领,用于治丧等事宜。
四、资金渠道
“离世慰问金”纳入区财政预算。为确保资料审核和经费结算及时、准确,各镇(街道)按季将已开展“离世关怀”服务的有关证明材料、《登记表》及结算清册报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审核,并由区民政局拨付上季度离世慰问资金至各镇(街道)。
各镇(街道)于每年11月底前,汇总上年12月1日至当年11月末“离世慰问金”已发放数额并编制下一年度“离世慰问金”预算报送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审核。
“离世慰问金”先期经费由各镇(街道)垫支。
五、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1.《重庆市九龙坡区“离世关怀”服务登记表》
2.《重庆市九龙坡区“离世慰问金”发放登记汇总表》
3.《重庆市九龙坡区“离世慰问金”发放统计表》
附件1:
重庆市九龙坡区“离世关怀”服务登记表
死者情况 |
姓 名 |
性别 |
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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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所在地 |
身份证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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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 亡 时 间 |
死 亡 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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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属或丧事承办人情况 |
姓 名 |
与死者关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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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码 |
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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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村(社区)发放离世慰问金情况 |
离世慰问金 元已发。
丧属或丧事承办人签名:
村(社区)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
镇(街)民政部门审核意见 |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本表一式二份,村(居)、镇(街道)各存一份备查。
附件2:
重庆市九龙坡区“离世慰问金”发放登记汇总表(季)
(20 年度) 月—— 月
镇(街道):(盖章)
离世老人情况 |
丧属及丧事承办人情况 |
离世慰问金 | |||||||||||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 |
所在村(社区) |
死亡时间 |
死亡地点 |
姓 名 |
与死者关系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金额(元) |
备注 |
“离世慰问金”发放合计 |
★ |
本表由各镇(街道)填报,一式三份(镇街、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存一份)。 制表: 电话: 填报时间:
附件3:
重庆市九龙坡区“离世慰问金”发放统计表(季、年)
(20 年度) 月—— 月
序号 |
镇(街道) |
死亡人数(人) |
发放金额(元) |
备注 | |
1 |
杨家坪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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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谢家湾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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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黄桷坪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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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石坪桥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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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梁山华岩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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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石桥铺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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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渝州路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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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九龙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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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白市驿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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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含谷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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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走马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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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金凤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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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巴福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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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陶家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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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石板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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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西彭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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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铜罐驿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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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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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民 政 局 审 核 意 见 |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区 财 政 局 审 核 意 见 |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本表由各镇(街道)每季(年)填报,一式二份(报区民政局)。 制表: 年 月 日
九龙坡民政〔2011〕283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离世关怀”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