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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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关注民生•关怀一生”重大疾病关怀实施细则》的通知

日期:2011-11-2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关于印发〈“关注民生·关怀一生”十大民生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九龙坡委发〔2011〕23号)精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关注民生·关怀一生”重大疾病关怀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九龙坡区“关注民生·关怀一生”重大疾病关怀

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届十四次全委会精神,根据区委《“关注民生·关怀一生”十大民生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九龙坡委发〔2011〕23号)明确的相关内容,特制定“重大疾病关怀”实施细则如下:  

一、关怀对象

患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先天性心脏病、重症甲型H1N1等其他重大疾病的城乡低保对象、五保老人。

二、关怀方式

凡住院的困难群众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200元的“重大疾病关怀礼包”。

三、办理程序

凡患重大疾病需住院(享受网上医疗救助)的城乡低保对象、五保老人,住院期间本人或家属到镇社保所、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开具《九龙坡区城乡医疗救助通知书》,并填写《重庆市九龙坡区重大疾病关怀登记表》,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工作人员在病人住院期间到医院看望关怀,并送去“重大疾病关怀礼包”。

因各种原因未享受网上医疗救助的,出院后按程序申请住院医疗救助的上述对象,本人或家属到镇社保所、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领取医疗救助金时,填写《重庆市九龙坡区重大疾病关怀登记表》,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工作人员到病人家中看望关怀,并送去“重大疾病关怀礼包”。

四、资金渠道

上述关怀对象所需经费由财政局安排。镇、街填写《重庆市九龙坡区重大疾病关怀发放名册》,于每季度末将此册报区民政局、财政局审核后,区民政局据实拨付各镇、街。

五、实施时间

本实施细则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重庆市九龙坡区重大疾病关怀登记表》

2.《重庆市九龙坡区重大疾病关怀发放名册》

3、《重庆市九龙坡区重大疾病关怀汇总表》


附件1:

重庆市九龙坡区重大疾病关怀登记表

                         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所患病种

关怀方式

相关证明材料

( 住院诊断书复印件粘贴处 )








注:关怀方式填写现金多少元或礼品价值多少元。


附件2

重庆市九龙坡区重大疾病关怀发放名册

(      年   季度)

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金额

签字


附件3

重庆市九龙坡区重大疾病关怀汇总表

(      年   季度)

单位

人数

金额(元)

备注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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