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93137E/2024-0020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社会救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民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8 |
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救助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4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58号)精神,提升我区社会救助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参考重庆市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制定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救助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社会救助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具体举措,是加强社会救助规范管理、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的重要基础,是民政领域贯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区级民政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参加本指引,结合我区实际加快推进社会救助政务公开,确保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及下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公开事项与标准目录
社会救助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主要包括综合业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四项。
(一)综合业务。包括国家和市级出台的社会救助领域法律、法规、政策与标准文件,区级社会救助求助热线及投诉举报方式。
(二)最低生活保障。包括国家和市级出台的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与标准文件,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镇(街)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区县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名单等相关信息。
(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包括国家和市级出台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与标准文件,我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镇(街)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单,区县批准获得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
(四)临时救助。包括国家、市级、区级出台的临时救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与标准文件,我区临时救助申请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救助事由。
四、工作流程
区民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进实现社会救助领域政务信息在集中统一平台公开。梳理社会救助领域公开事项并及时补充更新,总结经验做法,创新机制方法,探索长效机制,落实“五公开”要求,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序 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 依据 |
公开 |
公开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区县级 |
乡镇级 | ||||||
1 |
综 |
政策 |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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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监督 |
1、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
相关政策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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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最低 |
政策 |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2、《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 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33号)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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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办事 指南 |
1、办理事项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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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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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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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审批 信息 |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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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特困 |
政策 |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5、《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特困人员认定审批工作的通知》(渝民〔2017〕88号)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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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办事 指南 |
1、办理事项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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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审核 |
1、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
制定或审核结束之日起,公示7个工作日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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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审批 信息 |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
制定或审批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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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临 |
政策 |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2、《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23号) 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渝府发〔2015〕16号) 4、《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规程〉的通知》(渝民发〔2015〕50号) 6、《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关于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九龙坡民政〔2019〕47号)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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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办事 指南 |
1、办理事项 2、办理条件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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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审核 |
1、临时救助对象名单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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