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93137E/2024-0021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社会救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民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25 | [ 发布日期 ] | 2024-12-25 |
最低生活保障服务指南
一、办理条件
本区居民,其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消费支出符合《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规定的,可以按程序申请低保。
二、申请材料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当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申明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并签字确认,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
3.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4.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到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点到12点,下午2点到6点。
五、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联系方式
023-68435132
七、低保标准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75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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