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93137E/2024-0014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民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08 | [ 发布日期 ] | 2024-08-08 |
九龙坡区社会力量兴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贴办理指南
一、办理名称
社会力量兴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贴
二、办理依据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龙坡区关于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扶持办法的通知》(九龙坡府办发〔2021〕54号)
三、补贴对象内容及标准
1.建筑面积为30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站,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20万元;
2.建筑面积少于30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站,在2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的基础上,每减少30平方米减少建设补贴1万元,建筑面积最低不少于200平方米;
3.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站,在2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的基础上,每增加30平方米再增加建设补贴1万元;区级建设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建筑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享受了市级奖补200万元的,区级不再给予建设补贴。
四、补贴方式
区民政局拨付至镇街,由镇街发放建设单位
五、申请材料清单
1.《九龙坡区城乡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贴申请表》;
2.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购置设施、设备费用支出原始凭证复印件;
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印证材料复印件;
5.与所在镇街签订五年以上的社区养老服务协议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
1.由建设单位向所在镇街提出建设补贴申请;
2.镇街初审后报区民政局;
3.区民政局召开办公会研究审定。
七、办理部门
九龙坡区民政局
八、办理时限
按通知执行
九、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十、办理地点
九龙坡区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105办公室(重庆市九龙坡区西郊路58号)
十一、咨询电话
023-6860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