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2023-00440 | [ 发文字号 ] | 九龙坡民政〔2023〕32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社会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民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07 | [ 发布日期 ] | 2023-02-15 |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方案》和《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助浴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方案》和《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助浴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方案》
2.《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助浴服务工作方案》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2023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升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按照区委区政府、市民政局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2019年开展的助餐试点工作经验,经研究,从2023年起,全区进行推广实施,特修订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助餐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性项目之一,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社会餐饮企业等力量设立老年人助餐点,采取定点膳食、配送到户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订餐、就餐、送餐便捷服务,逐步实现老年人助餐服务的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以满足广大老年群体的用餐需求。
二、助餐范围
九龙坡区13个镇街。
三、助餐对象
(一)普惠服务对象
居住在九龙坡辖区内的60岁以上老年人。
(二)补贴服务对象
具有九龙坡区户籍且居住在辖区内的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和高龄失独老年人(对同时具备多重身份的老年人,按照就高原则享受助餐补贴,不重复享受)。
四、套餐标准
助餐点提供中餐和晚餐的助餐服务。
(一)标准套餐:两荤一素一汤,餐费标准为12元/餐。
(二)自选套餐:助餐点也可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其它标准的套餐。
五、助餐点的设立
辖区内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必须设立老年助餐点。不能自主提供膳食加工配制的养老服务站,可选择具备餐饮资质的企业合作提供助餐服务,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和助餐企业的日常监管由镇街负责,并报区民政局报备。
六、助餐流程
(一)登记。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有就餐需求的,老年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身份证明到老年助餐点,由助餐点工作人员协助在九龙坡区智慧养老信息平台提交助餐申请和信息录入。
(二)预约。有用餐需求的老年人应提前向老年助餐点预约用餐时间、套餐标准和用餐地点。
(三)供餐。助餐点根据预约需求提前做好食材购置、餐食制作和配送等工作准备。
(四)用餐。老年人根据预约时间前往老年助餐点用餐或享受助餐点的送餐服务。
七、政策支持
(一)普惠政策
居住在辖区内的老年人在助餐点享受普惠套餐,标准套餐收费10元/人/餐。
(二)补贴政策
1.针对补贴服务对象,标准套餐政府补贴8元/人/餐,其中失能的再给予送餐补贴2元/人/餐。其余费用由老年人自理。
2.针对助餐点,每个点年服务人次在2400人次及以上,给予助餐企业运营补贴2元/人次;年度根据运营情况,再对运营较好的助餐点给予激励,每个助餐点激励经费不超过3万元。
八、补贴申请审核流程
(一)助餐补贴的申请
符合补贴服务对象享受补贴后优惠价格(不发放现金),相关补贴由助餐点进行垫付,所在镇街依托九龙坡区智慧养老信息平台按季度对助餐补贴进行核算,同时将老人助餐服务补贴申请表上报区民政局(见附件1)。
(二)运营补贴的申请
助餐点年服务人次在2400人次及以上的,助餐企业主动申请运营补贴。镇街依托九龙坡区智慧养老信息平台按年度对助餐点的助餐人次进行核算,同时将助餐运营补贴申报表上报区民政局(见附件2)。
九、补贴资金发放
相关补贴由区财政统筹福彩公益金进行保障。老年人助餐补贴、运营补贴由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按照“预拨+结算”的方式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各镇街。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镇为助餐点管理的主体单位,要强化老年人用餐需求调查,积极利用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老年助餐点,挖掘辖区社区资源助餐能力,全面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
(二)注重宣传推广
各镇街、助餐点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以各种形式进行宣传,让辖区内老年人了解助餐服务的流程和途径,享受助餐服务。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助餐服务,营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满意的良好氛围。
(三)确保食品安全
助餐点位应上墙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收费标准、供餐菜谱以及老年人优惠政策。各街镇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对助餐点的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原材料、工艺流程等方面的巡查和监督;各助餐点要建立食品留样制度,确保食品安全源头可查、出现事故可溯源,确保食品安全。
(四)强化监督管理
各镇街要定期对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防止出现挤用、挪用、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九龙坡区民政局、九龙坡区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将不定时开展监督检查。
(五)及时报送资料
各镇街于每季度末报送《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助餐服务补贴申报表》(附件1),于次年初报送《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助餐运营补贴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运营企业助餐佐证资料;报送地点:区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联系人:范圆媛,联系电话:68600221,邮箱:876885246@qq.com。
十一、其他
本方案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由九龙坡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并根据上级政策适时调整。九龙坡区民政局九龙坡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助餐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和<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助浴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九龙坡民政〔2019〕329号)从即日起废止。
附件:1.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助餐服务补贴申报表
2.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助餐运营补贴申报表
附件1 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助餐服务补贴申报表(第季度) 镇街(签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
|
附件2
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助餐运营补贴申报表
镇街(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 |
助餐运营企业名称 |
助餐点名称 |
助餐点年服务人次 |
申请补贴金额 (单位:万元) |
备注 |
备注:1.助餐点年服务2400人次及以上填报此表;2.助餐点名称:填写中心/站名称。 |
附件2
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助浴服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辖区老年人生活品质。按照区委区政府、市民政局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2019年开展的助浴试点工作经验,经研究,从2023年起,全区进行推广实施,特修订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助浴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性项目之一,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以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助浴需求为重点,适度普惠,发挥现有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的助浴服务功能,引入辖区内专业助浴服务机构,采取定点助浴、上门助浴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助浴服务。
二、助浴范围
九龙坡区13个镇街。
三、助浴对象
(一)普惠服务对象
居住在九龙坡辖区内的60岁以上老年人。
(二)补贴服务对象
具有九龙坡区户籍的居住在辖区内的分散供养的失能特困老年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和高龄失独失能老年人。
四、助浴内容
依托现有的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或专业助浴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洗头、洗澡、洗脚、修剪指甲、修面、聊天沟通等服务。
五、助浴补贴标准
(一)上门助浴补贴
针对助浴补贴服务对象,每人每次补贴80元(流动助浴车上门助浴每人每次补贴130元),实际助浴收费金额未超过此标准的按实际金额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享受12次助浴补贴服务。其他60岁及以上老年人助浴费用自理。
(二)助浴运营补贴
助浴点或助浴企业每年服务辖区老年人助浴500人次及以上,给予运营补贴1万元/年。
六、助浴流程
(一)预约。老年人或老年人的监护人或社区居委会干部提前将助浴需求报助浴机构,助浴机构在智慧平台做好预约安排、登记。
(二)服务。助浴机构对老人身份确认后提供上门助浴服务或定点助浴服务。
(三)相关事项。助浴机构的运营法人对助浴安全负责,应购买有关保险,对洗浴场所进行适老化改造或使用专门助浴快车,明确服务流程和应急处置预案,助浴前免费对血压、血糖、脉搏、体温进行检测,与老年人及其家属签订服务协议。
七、补贴申请审核流程
(一)老年人助浴补贴的申请。
符合助浴补贴的老人享受补贴后价格(不发放现金),相关补贴由助浴机构进行垫付,所在镇街依托九龙坡区智慧养老信息平台按季度对助浴补贴进行核算,同时将老人助浴服务补贴申报表上报区民政局(见附件1)。
(二)助浴机构运营补贴的申请。
各镇街依托九龙坡区智慧养老信息平台按年度对助浴机构的助浴人次进行核算,同时将助浴机构运营补贴申报表上报区民政局(见附件2)。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宣传推广,深入服务对象家中,做好工作,使符合条件的助浴对象都能享受到助浴服务,扎实开展助浴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
各镇街负责定期对老年人助浴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管理,防止弄虚作假,防止出现挤用、挪用、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九龙坡区民政局、九龙坡区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将不定时开展监督检查。
(三)及时报送资料
各镇街于每季度末报送《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助浴服务补贴申报表》(附件1),于次年初报送《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助浴机构运营补贴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运营机构助浴佐证资料;报送地点:区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联系人:范圆媛,联系电话:68600221,邮箱:876885246@qq.com。
九、其他
本方案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由九龙坡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并根据上级政策适时调整。九龙坡区民政局九龙坡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助餐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和<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助浴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九龙坡民政〔2019〕329号)从即日起废止。
附件:1.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助浴服务补贴申报表
2.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助浴机构运营补贴申报表
附件1
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助浴服务补贴申报表
镇街(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实际居住住址 |
承办机构 |
身份类别 |
补贴标准(元) |
补贴次数 |
补贴金额(元) |
备注 |
备注:1.此表只针对补贴服务对象填报;2.身份类别填写分散供养的失能特困老年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和高龄失独失能老年人。 |
附件2
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助浴机构运营补贴申报表
镇街(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 |
助浴运营企业名称 |
助浴点名称 |
年服务人次 |
申请补贴金额 (单位:万元) |
备注 |
备注:1.年度助浴服务500人次及以上填报此表;2.助浴点名称:填写中心/站名称。 |
九龙坡民政〔2023〕3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方案》和《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助浴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