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联合区慈善会成立街道级社区阳光基金,助推“五社联动”、助力基层治理
(一)区民政局和区慈善会采取注销镇街稻草援助中心、新注册成立慈善公益服务中心、设立社区阳光基金的做法,推动各镇街设立社区阳光基金。(二)统一制定社区阳光基金管理办法、签订三方协议、构建慈善工作三级服务体系,确保社区阳光基金规范运行、健康发展。该基金旨在帮助城镇社区因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等原因处于困境的困难群众,同时构建互帮互助的和谐社区环境。(三)目前,全区13个镇街社区阳光基金已全部设立。截至今年9月底,全区社区阳光基金资金筹集总额达1504.51万元(含物资210.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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